“7.15”光气中毒死亡事故
事故原因:违反安全规程。1、未按厂相关规定,事先落实安全措施,办理审批手续;2、安全意识不强,在未戴防毒面具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撬开盲板;3、H9-4光气汽化器光气进口阀下端的盲板不规范,盲板处未挂牌,阀体法兰内残留的光气形成了事故发生的隐患。
“11.7”火灾事故
事故原因:由于二苯甲酮工段二号光化釜内温度偏低,通入光气积聚过多,当釜内温度升高后,光气与苯发生剧烈反应,釜内压力升高,导至尾气管破裂,致使含苯物料从破裂处快速喷出,物料与管壁磨擦产生静电,静电累积后放电引燃已达爆炸极限度的可燃苯蒸气,发生爆炸燃烧。
“11.27”手烧煤式联苯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事故原因:1、夹套汽水出口设置阀门不合理,给5号锅炉的安全运行带来了隐患。由于夹套循环水系统没有安全阀,一旦进水和出口阀门关闭,必然会引起夹套超压而爆裂或爆炸。2、615岗位长桂平已发现事故先兆,既未向上级报告,也未及时处理3、在检修5#锅炉烟囱夹套时,四车间张梓根据车间副主任陈强的安排关闭了出口阀,而未将“常开”的牌子取下,起到了误导的作用,以至后来程济忠看到“常开”的牌子,便误以为出水阀是处于“常开”状态,但并未确认。
“3.5”苯酚中毒事故
事故原因:这是一起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1、未严格执行厂部的规章制度(特别是盲板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未佩戴好防毒面具作业;2、检修作业和开车系统缺少有效的联系;3、聚碳工段两位工段长在工作安排时,均未指定监护人对此检修作业进行监护。在检修更换阀过程中,两位工段长也因其他原因离开检修现场,导致整个过程没有监护人。
“4.3”光气泄漏事件
事故原因:1、该管线部位腐蚀严重,车间、工段疏于检查,未进行预见性的处置、更换;2、操作人员巡检不到位,留有死角,对重要部位检查不仔细,未认真吸取2002年取样间取样阀未关好而造成全厂光气味很大的事故教训;3、职工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未认真执行调度指令,总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是别的岗位的事,自己岗位无问题,以致对自己岗位不作认真查找和分析,导致未能及早发现泄漏源和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泄漏时间长、波及面扩大。
“
事故原因:这是一起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为图方便改变原作业方案(按原作业方案本来无高处作业),未办理高处作业证,未指定专人监护,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603B工段1号光化釜光气冲料泄漏事件
事件原因:1、叶勇对1号光化釜系统试漏完毕后,未将1号釜系统各阀门恢复到正常停车状态;2、夏庆在对2号光化釜通光前,未对系统及相关联阀门进行检查,没能发现1号釜光气进口阀处于开启状态,导致对2号釜通光的同时,也在向1号釜加入光气;15分钟后,夏庆对1号釜备料前,亦未对1号釜系统进行检查,就盲目加料,最终酿成光气冲料泄漏事件的发生;3、车间工段管理不善,未执行企业《工作变动时段安全监护制度》,整个作业过程无人监护确认。
|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4-4-25 07:14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