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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陈化粮”倒卖传言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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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7月底,香港多家媒体报道了北京“陈化粮事件”,称北京市粮食局在2003年SARS期间购进29万吨陈化粮,并于2006年售出,而且这批陈化粮已进入口粮市场。
  报道立即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内地,并成为坊间热点。经济学家郎咸平撰写的评论更被广为传播。
  8月9日,北京市粮食局官方网站贴出题为“所谓‘陈化粮事件’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声明,指斥港媒体报道失实。
  
  匿名举报信
  8月20日下午,河北保定市定兴县粮食局直属三粮库19号库。
  笨重的粮库铁门被拉开,一股呛人的味道迎面扑来,巨大的铁板后,是成堆的稻谷。这些稻谷还有一个名字———陈化粮。
  这些稻谷表面没有光泽,很难剥开,剥开后米粒呈黄色,而不像一般米那样透白。
  陈化粮中的黄曲霉菌,是目前发现的最强致癌物质,280℃高温下仍可存活,国家严格禁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今年4月4日,定兴县粤大饲料公司从北京市粮食局公开竞标拍得这批陈化粮,按照有关规定,陈化粮必须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安排下,定向销售给具有购买资格的企业。而且只能用于生产饲料和酒精。
  来自天津、河北、江苏三地的6家饲料和酒精企业参加了这次共3.1万吨陈化粮的拍卖。
  然而,三个月后,香港媒体报道称,有大量的可致癌的陈化粮已流入北京口粮市场。
  8月9日,针对个别媒体报道,北京市粮食局官方网站贴出题为“所谓‘陈化粮事件’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声明。
  报道指责,北京市粮食局2003年SARS期间购进29万吨陈化粮,并于2006年售出,而且这批陈化粮已经流入北京市面;北京市工商局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曾组成“专案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北京市粮食局对此予以否认,声明称,2004年,该局从黑龙江购买的是好粮食而非陈化粮,实际入库稻谷共28.7万吨而非29万吨。其中有3.1万吨粮食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了陈化,这些陈化粮在今年4月初按程序采取竞标销售,“购买企业均为工业用酒精和饲料加工企业,均具备国家规定的陈化粮购买资格”,“并未流向口粮市场”。
  本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一封匿名举报信于4月19日发往国家工商总局,但并非举报北京市粮食局违规,而是把矛头指向天津和河北的5家购买企业以及北京的两家粮食加工企业。15天前,上述5家企业刚刚购买了这批陈化粮。
  举报信称,由北京市粮油交易信息服务中心2006年4月4日拍卖的3.2万吨陈化稻谷,被天津蓟县某梁姓粮贩和北京玉德顺工贸有限公司、北京江浦源粮油制品有限公司的7名个体加工户买走,后者通过抓阄的形式分别控制各个粮库的陈化粮,以共同底价0.52元每市斤竞买,一人分到3000吨。
  不过北京粮油交易信息服务中心3月23日发布的“2006年第一次粮油竞价交易会公告”中显示,4月4日拍卖的是3.1万吨陈化粮,不是3.2万吨。
  举报信没有透露这7个个体加工户的具体身份。举报称,这些没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粮贩子,通过付给5家企业每吨100元的“执照使用费”,让它们代拍陈化粮。
  购得当批陈化粮的6家企业中,除了江苏的一家企业外,其他5家企业都在被举报之列,分别是———天津星月酒精有限公司、天津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冠达实业总公司、天津静海县方兴饲料有限公司和河北定兴县粤大饲料公司。
  举报称,上述粮贩会在“五一”期间把这批陈化粮运走加工,要求工商部门“防患于未然”,严密监视这批粮食的流向。
  
  工商总局要求核实
  虽然是匿名举报,但据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在举报当天,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仍然指示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工商部门予以核实。
  河北定兴县工商局副局长李自清向本报证实,该局接到了工商总局批转下的这封举报信。就在举报之前,北京市工商局已按规定给河北工商部门发了通知函,告知要对这批陈化粮进行监管,定兴工商局向记者出示了该通知函。
发表于 2010-9-7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粮食安全,责任重大
发表于 2010-10-1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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