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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黑——4万余瓶非法生产产品在浙江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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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日前,浙江省龙游县卫生局依法查获煤矿专用洁肤液近2000箱,共计4.2万瓶。调查中发现,浙江倍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清黑牌”煤矿专用洁肤液。
        (中国消费网讯)煤炭工人长期井下作业,脸上、手上、身上附着的煤黑很难洗净,因此,煤矿专用洁肤液应运而生,但一些不法厂商看中这一市场后竟然违法生产,牟取利益。
        日前,浙江省龙游县卫生局依法查获煤矿专用洁肤液近2000箱,共计4.2万瓶。调查中发现,浙江倍清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清黑牌”煤矿专用洁肤液,并以每瓶几十元的价格销售给矿工使用。龙游县卫生局对这些问题产品当场予以封存,并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据了解,这批非法生产的产品案值总计达100余万元。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洁肤液属于化妆品,而化妆品是和消费者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生产条件、卫生标准及原料使用都作出了严格要求,包括要进行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不得对皮肤产生刺激和损伤作用等。因此,《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擅自生产的,将被责令停产,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中消协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选购者,为确保使用安全,在购买、使用此类化妆品时一定要看清包装瓶标签上是否注明有“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号”,以防买到不合格的产品,给自己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发表于 2011-5-20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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