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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人社办字〔2012〕57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05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0分 6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2年3月5日-20日(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1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1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附件2、3可直接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1.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 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1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考试 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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