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1.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本厂叉车由储运部调度、管理,直接上属是库房主管。 2.叉车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3.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4.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5.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6.叉车工不准进行其他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7.叉车工驾驶前应检查个各油路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漏。并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8.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9.行驶时,货叉应距底面20-30c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10.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1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理整洁。 12.叉车使用中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或擅自处理后报告,并按本厂相关制度处理。 13.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