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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 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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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安监局  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湖北省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省属重点企业:
    根据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为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政策水平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营造安全发展氛围,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湖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以下简称“网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网络竞赛活动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联合主办,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承办。成立网络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相关领导任组长,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网络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网上竞赛活动组织、协调、评奖工作。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提供网络竞赛活动技术支持。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
    三、竞赛时间安排
    (一)学习准备阶段(5月16日-5月31日)。网络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湖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学习资料》,于5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布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网站上,供参赛单位、个人下载学习。
    (二)竞赛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从6月1日开始,各单位参赛人员登录省安监局网站参与竞赛,由网络自动评分,实时显示成绩以及竞赛态势。
    (三)总结评奖阶段(7月中旬)。网络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对整个竞赛活动进行总结,评选各等次奖项。获奖名单将在省安监局网站上公布。
   四、竞赛规则及评分办法
    (一)竞赛规则
    网络竞赛活动采取网上随机出题、网上答题、自动评分、自动排名、自主竞赛的形式。参赛者只须登录省安监局网站,点击此次竞赛活动通栏标题,进入此次竞赛主题页面,注册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所属市(州)\县(区)、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即可参与竞赛。其中同一单位人员在注册时单位名称要填写一致,否则在单位成绩统计时视为不同单位。竞赛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由竞赛系统自动从题库各模块按一定比例随机生成,其命题主要来源于活动组委会编写的《竞赛学习资料》。每次随机生成一套50题的试卷,答题时间为60分钟,自进入答题页面后电脑自动开始计时,参赛者通过鼠标点击选项即可作答。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可随时修改选项。多选题错选、漏选或多选均不得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完,系统将自动交卷。提交试卷或超时自动交卷后,系统自动显示答题得分和所用时间。6月1日至30日期间,参赛者均可答题,每天答题次数不限,但成绩只记当天答题得分最高的2次。
    (二)评分办法
    个人排名由本人成绩决定,单位(企业)排名由单位参赛人数和单位参赛人员总得分决定,市(州)、县(区)排名由其辖区内参赛单位数和参赛人员得分决定,具体为:
    1.个人排名规则
    根据个人总分排名
    个人总分=每天答题最高的2次得分之和
    2.单位排名规则
    根据单位总分排名
    单位总分由以下两部分得分构成:单位参赛人员有效答题天数、单位参赛人员答题分数。
    单位参赛人员有效答题天数,是指在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参赛人员实际参与答题的天数(即当天参与答题一次以上为1个有效答题天数)。具体计分办法见下表:

等次
有效答题天数(单位:天)
单位加分
1
30
60分/人
2
25-29
50分/人
3
20-24
40分/人
4
15-19
30分/人
5
10-14
20分/人
6
1-9
5分/人

    单位参赛人员答题分数,是指参赛个人每天答题成绩最高的2次得分之和。具体计分办法见下表:

等次
参赛个人成绩(单位:分)
单位加分
1
200
14分/人·天
2
180-199
12分/人·天
3
160-179
10分/人·天
4
140-159
8分/人·天
5
120-139
6分/人·天
6
100-119
4分/人·天
7
80-99
2分/人·天
8
80以下
1分/人·天

    单位总分为以上两部分得分之和。
    3.市(州)、县(区)排名规则与单位排名规则相同。
    五、奖项设置
    网络竞赛活动设个人奖、单位奖、地区组织奖三个类别。其中,个人奖分为个人竞赛奖和个人参与奖,单位奖的颁奖对象是单位总分名次靠前的法人单位(企业),地区组织奖颁奖对象是市(州)、县(市、区)安监部门和总工会。
    (一)个人竞赛奖160名,颁发奖金、证书。

    1.个人优胜奖60名,其中:一等奖10名,奖金每人10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每人5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每人300元。
    2.个人参与奖100名。由竞赛网络系统于6月30日24时从所有参赛者中随机选出,奖金每人100元。
    (二)单位奖50名,颁发奖牌。
    (三)地区组织奖35名,颁发奖牌。其中, 市(州)安监局、总工会组织奖5名,县(市、区)安监局、总工会组织奖30名。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网络竞赛活动是今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载体的积极探索,也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现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参与面、增强活动效果目标的有力尝试。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把这次网络竞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力求把网络竞赛活动与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力争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把网络竞赛活动办成一个叫得响、影响大的活动,强化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由相关领导牵头的网络竞赛活动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发动、协调,为网络竞赛活动提供扎实的组织基础。要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参加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5月中旬前各地要对本地参赛单位及人员进行初步统计,掌握基本情况。要加强检查督办,对具备开展条件(如网络条件)而没有开展活动或者活动声势不浓的,要责令限期补课。省安监局将把各地参加网络竞赛活动的情况纳入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评比表彰范畴,适时进行通报。
    (三)深入发动,广泛参与。各级安监部门、总工会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尽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网络竞赛活动。全省安监系统、总工会及二级单位要带头参加,确保参赛率100%。要把基层监管人员和高危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学习参赛热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机械电子、冶金、有色、纺织等生产经营单位参赛率不低于80%。
    省网络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春华  蒋镐志
    联系电话:027-87366811、87813410
    网络竞赛活动技术支持联系人:黄波
    联系电话:15337104209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奖项设置
      省网络竞赛活动设个人奖、单位奖、地区组织奖三个类别。其中,个人奖分为个人竞赛奖和个人参与奖,单位奖的颁奖对象是单位总分名次靠前的法人单位(企业),地区组织奖颁奖对象是市(州)、县(市、区)安监部门和总工会。
1、个人竞赛奖160名,颁发奖金、证书。
    个人优胜奖60名:
     一等奖10名, 奖金1000元;
     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30名,奖金300元;
    个人参与奖100名,奖金100元。
     个人参与奖由网上竞赛系统6月30日24时从所有参赛者中自动随机选出。
2、单位竞赛奖50名,颁发竞赛名次证书。
     竞赛系统根据参赛单位的总分自动排名产生。
3、地区组织奖35名,颁发奖牌、证书。
     市(州)安监局、总工会组织奖,5名;
     县(市、区)安监局、总工会组织奖,30名。
     竞赛系统分别根据各自所辖区域内参赛单位数目分别排名产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为主。主要参考活动组委会编写的《湖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学习资料》。
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的参赛对象为: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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