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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治国框架下的经济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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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宪治国框架下的经济升级

  在谈到未来几年经济增长年均7%目标如何实现时,新任总理李克强昨日在记者见面会上提到,“关键在推动经济转型,把改革的红利、内需的潜力、创新的活力叠加起来,形成新动力,并且使质量和效益、就业和收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有新提升,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
  以投资驱动为主的增长模式迟早要面对生产要素的瓶颈。资源总是稀缺和有限的,否则就没经济学什么事了。任一个国家再地大物博,也概莫能外。同时,靠粗放投资推动的增长,将无可避免地受到不断递减的边际报酬掣肘,最终成本高企,无法承受。升级版的中国经济,正是想走出这个路子。
  升级不可避免,但并不意味着升级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内需和创新这两个新动力对于市场环境要求是挑剔和苛刻的,只有当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画等号时,内需才不会投鼠忌器,创新才不会畏首畏尾。当前我们市场经济的一个很大隐忧,就是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清不楚,而政府又总是强势的,导致游戏规则总是跟着政府走,市场的边界就像一个面团,被揉来揉去。最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在征税权方面的自由裁量,可紧可松,便宜行事。所谓改革的红利,自然应是对政府的削权。
  公共选择派经济学家奥尔森指出,对国家权力的恰当运用,乃经济繁荣之本。他进一步解释道,经济增长取决于在何种程度上扫除了不利于经济增长的障碍,特别是对市场和财产权利的束缚与破坏。所以,当市场越发展的时候,其对法治的要求就越高涨。何谓法治?治公权不治百姓,就是习近平主席此前所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我们注意到,在记者见面会的开场白中,李克强总理言之凿凿:“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随后他又强调“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可以说,法律思维在本届政府中更加凸显出来。
  无独有偶,同一天,习近平主席在人大闭幕会的讲话中也表示“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人大委员长张德江也在随后的讲话中重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正是我们升级版经济的制度保障。因为这种升级,必须是消费和创新的升级,而消费和创新不比投资,依靠的是每一个有着不同偏好的个体在经济过程中的反应,这是太复杂的事情,必须交由市场自己去氤氲。太复杂的事情,政府是做不了的。但这个做不了的事情必须由法律来确认和执行,而不能让政府自己估摸着做与不做。
  这也是为什么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的内容有两部分,一是规范限制国家权力,二是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的根本作用在于防止政府对于权力的滥用。宪政并不是说有宪法就可以了,关键是让人们普遍相信宪法,尊重宪法,一切以宪法为准绳。让明规则战胜潜规则,其实就是让法治战胜人治。
  宪政之下,必是服务型政府和有限政府,国家与市场、国家与公民都各有边界。在宪法的框架下,每一边都不得擅自僭越,各守本分。因此,我们呼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呼吁明确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其实就是在重塑宪法和法律尊严。惟有在宪法框架下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功能互补,而不是零和博弈,中国经济的升级才是水到渠成、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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