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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电子厂一车间13人苯中毒 职业病女状告电子厂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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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6岁姑娘小华(化名)在东莞市谢岗镇一电子厂上班,两年后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小华把工厂告上法庭索赔29万余元,工厂以“小华也在其他电子厂工作过”为由拒负全责。法院审理发现,被告工厂85名同工种员工中,有13人被诊断患此类职业病。(EHS.CN)

  冇健康要钱做咩

  26岁姑娘小华(化名)在谢岗一电子厂上班,两年后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小华把工厂告上法庭索赔29万余元,工厂以“小华也在其他电子厂工作过”为由拒负全责。法院审理发现,被告工厂85名同工种员工中,有13人被诊断患此类职业病。法院以此推定该工厂在工人职业病防范上有重大缺陷,最终判工厂赔偿小华28 .9万余元。

  女工苯中毒 同工种13人中招

  现年26岁的四川姑娘小华2006年3月来到东莞,在一科技公司品管部任职,从事接触天那水的检查工作。2009年6月小华离职,不久入职谢岗镇某电子厂担任技术员,需要接触油漆、天那水。

  2011 年6月,小华在该工厂工作两年后感到身体不适,在市慢性病防治院体检时发现白细胞偏低,此后一直住院治疗。2012年1月11日,小华被该院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苯中毒(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随后小华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伤残七级,社保部门支付小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510元。

  在2011年6月,该电子厂对85名同工种工人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发现包括小华在内的13人患同类职业病。厂方无法提供小华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及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材料。

  患者有类似工作经历 工厂不愿负全责

  小华认为,因工厂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没有做好职业防护措施,也无告知其工作内容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致使她在工作中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患上职业病,工厂存在重大过错。小华与工厂协商无果后,诉至市第三法院索赔29万余元。

  庭审时用人单位辩称,公司已按工伤保险规定承担责任,不应再支付“残疾赔偿金”。即使公司承担也不应全部承担,因为小华“此前有过三年多类似工作经历,也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在职业病防范上存重大缺陷 判赔28.9万

  市第三法院审理认为,小华入职时,公司没为她做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无法证明小华患职业病是由于她在之前工厂工作所致。该公司85名同工种员工中13人患职业病,比例非常高。法院以此推定该公司在工人职业病防范、安全生产保障上存重大缺陷。因此,法院认定该电子厂的不当行为是导致小华人身损害的直接原因,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经过依法各项计算,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电子厂支付小华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89055.23元。据介绍,该电子厂已诊断13名职业病患者员工中,已有两人起诉工厂且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科普

  慢性苯中毒是,长期吸入一定浓度的苯引起慢性中毒,有头晕、头痛、无力、失眠、多梦等神经衰弱症状,或齿龈、皮肤出血,女性月经失调或过多。主要表现血液变化上,开始先有白细胞减少,后出现血小板减少和贫血,重者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
发表于 2014-7-1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可以把前一家公司告了
发表于 2014-7-15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健康安全辈们的职责啊~~
发表于 2014-8-26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病好可怕哦,一定要有安全态度
发表于 2014-8-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robotjack 发表于 2014-7-15 15:20
还可以把前一家公司告了

当然可以,现在举证是厂方的事。
发表于 2014-11-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岗前体检太重要了,离岗体检也要做,这样就可以少一些秋后算帐的。
发表于 2014-11-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职业卫生,做不好的话对人伤害挺大的

发表于 2015-2-16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卫生难做啊
大家还是小心啊
发表于 2015-2-22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的落后啊,大家多学习
发表于 2016-1-27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领导都不重视岗前和离岗体检,觉得未来20-30年内,中国会迎来一波职业病高发期。反正从周围来看,现在最长寿的是爷爷那一辈,爸爸这一辈好多五六十岁就得了各种病,不知道我辈能不能熬到退休领养老金的那一天。
发表于 2016-1-29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病防止确实不是我们这些传统意义上安全员的长项,这个需要一定的医学背景,我现在做这一行感觉非常困难。
发表于 2016-10-9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危害吓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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