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下简称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
《意见》对执法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等相关工作作了具体要求。
问:什么是应急管理执法检查?
答: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是指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应急管理机构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行为。
问: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情况。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包括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和查处企业应急管理非法违法行为。
问:执法检查实施主体是谁?
答:实施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应急管理机构。已有专门执法机构的,原则上交由专门执法机构执行。
问: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对象是谁?
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
问:执法检查有哪几种方式?
答:执法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交互检查等方式。
前往获取《意见》具体内容及检查清单: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6288/2016/0802/273784/content_273784.htm 了解匡腾企业安全检查软件:http://cn.usequantum.com/qehs/health-safety/inspection-and-audit/ 参考来源:易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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