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防治责任制度 为了预防职业病危害,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为了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必须有须知、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安全矿长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科、跟班矿长、班长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排查情况记录存档,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岗前、岗后职业危害排查,建立排查记录。 3、职业危害排查的主要内容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会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影响的化学因素和物理因素,如各种有毒有害物质、游离二氧化硅、噪声等。 4、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工作包括日常排查、季节性和定期性排查、临时排查。 5、对排查发现的职业危害因素要及时上报、及时治理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二、日常排查 1、车间、班组负责人在日常生产管理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止结合”的方针,经常性的检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督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落实。 2、班长实行“日检”制,即班前、班中、班后分别检查一次,具体检查内容为: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有效运行。 (2)防护用品是否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和佩戴齐全。 (3)工作现场是否有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4)有无违章现象. 4、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岗前、岗后职业危害排查。 5、安全科每周应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排查工作。 三、季节性和定期性排查 1、每月组织车间、班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大排查,排查结果存入档案。 2、根据季节特点,需进行下列检查: (1)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的检查 (2)冬季防寒防冻措施的检查。 3、因工业危害或者其他原因停产后恢复生产、法定假日生产开始前,也要进行职业危害排查工作。 四、临时排查 1、除日常、季节性和定期排查外,还应由金矿进行专业性检查。检查的重点部位: (1)井下各中段集中溜井喷雾降尘装置及采场喷雾降尘装置是否完好。 (2)井下各中段大巷,漏斗处,是否产生了二次扬尘。 2、车间级各班组应按实际开展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的查出隐患问题。 3、车间负责人根据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可分别决定进行临时性职业危害排查。 五、事故隐患整改 1、对排查发现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查清危害因素的来源,制定正确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和治理时间,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2、因对职业危害排查出来的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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