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XXXX煤矿(以下简称矿)最高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 2.审定矿安全生产方针。 3.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4.建立完善矿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队安全生产职责。 5.审定矿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改造工程计划等。 6.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协调、组织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研究分析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运行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监督、指导矿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和重大风险任务管控工作。 9.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矿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各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动态,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方针、措施建议,提请矿安委会审批。 2.召开安委会会议,督促检查安委会决议、布置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3.协调、组织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向矿安委会汇报。 5.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职责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领导责任,其职责为: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范围内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督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管理工作。 2.协助矿长、党委书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协助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组织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与考核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并监督整改。 6.监督重大灾害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 7.督促检查承包商安全监管工作。 8.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指导应急救援演练。 9.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组织或参与救援,指导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有关单位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10.履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副总工程师(分管安全)安全生产职责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指令和安全工作计划。 3.督促各部门、各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4.督促有关部门、队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5.协助矿领导开展矿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和审查。 6.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程。 7.协助矿领导开展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审查。 8.参加矿安全例会,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9.履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三章 安全监察站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获取、识别、贯彻、落实安全监察和职业健康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负责制定、审核、评审、修订、执行风险管控、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相关要求。 3.依据神华集团、准能集团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负责参与拟定、分解矿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并组织、实施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4.负责矿安技措、安全费项目的审核、立项;负责组织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安技措、安全费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各部门、各队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工作,拟定矿风险概述。 6.负责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跟踪、指导隐患(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负责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及处理。 8.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实施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培训。 10.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归档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记录。 11.负责组织月度安全会议,传达地方政府、集团相关文件,使用、维护风险预控管理系统。 1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队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工作,实施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13.负责矿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 14.负责各部门、各队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党委工作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1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各队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履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安全监察站站长岗位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安全监察站获取、识别、贯彻、落实安全监察和职业健康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对过程进行监督,对结果进行审核。 2.组织制定、修订、执行风险管控、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相关要求,并进行审核、评审。 3.依据神华集团、准能集团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参与拟定、分解矿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并组织、实施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对过程进行监督。 4.组织矿安技措、安全费项目的审核、立项;组织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安技措、安全费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监督、检查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组织建立风险管理标准,依据标准指导、监督、协调各部门、各队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工作,组织拟定矿风险概述。 6.组织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跟踪、指导隐患(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组织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及处理。 8.组织监督、检查、指导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 9.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实施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培训。 10.组织、参与月度安全例会,传达地方政府、集团相关文件,维护、管理风险预控管理系统。 11.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各队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实施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12.组织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 13.组织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队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情况;配合党委工作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14.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各队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履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安全监察站副站长岗位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站长,组织(获取、识别、贯彻、落实)煤炭板块适用的安全监察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初审。 2.协助站长,组织(起草、修订、执行)煤炭板块风险管控、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职业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并进行初步审查,同时参与矿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的会审。 3.协助站长,参与拟定、分解矿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对过程进行监督。 4.协助站长,组织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安技措、安全费项目的审核、立项,组织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安技措、安全费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监督、检查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协助站长,组织建立风险管理标准,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各部门、各队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工作,初步审核煤炭板块风险概述。 6.协助站长,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跟踪、指导隐患(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协助站长,组织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及处理。 8.协助站长,监督、检查、指导矿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 9.协助站长,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实施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培训。 10.协助站长,组织并参与月度安全例会,传达地方政府、集团相关文件,维护、管理矿风险预控管理系统。 11.协助站长,组织监督、检查、指导矿各队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实施安全监察站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12.协助站长,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 13.协助站长,组织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队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情况;配合党委工作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14.协助站长,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各队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履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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