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风、防雷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本工程所处区域高温多雨、台风较多。每年4月-10月为台风高发期,11月-2月季候风盛行,在建工程结构及配合作业船舶易受台风、海浪的影响,如预防措施采取不正确、不及时,易引事故,造成工程结构破坏、作业船舶受损、人员伤亡。 本工程建设现场临海,周围是港区码头或海滩平原地带,所在区域雷暴频繁,易受雷暴影响,以至作业人员或设备在雷暴期间具有危险性。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早防早避的基本原则; 2.1.2统一行动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防风、防雷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防风、防雷的准备工作 3.1防风准备工作: 3.1.1安全环保部每日收听(看)天气预报,及时将危险天气信息向部门、班组、船舶报告。明确联系方式,加强信息沟通。 3.1.2台风季节到来前须准备好防台物资,在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情况下,做好临时建筑、设施的防风工作。 3.1.3定期组织对船舶的锚、缆、系泊、操纵、救生、通讯、水密、拖带等设施与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3.2防雷的准备工作 3.2.1现场休息棚、房屋建筑做好防雷接地措施,接地电阻值符合规范要求。 3.2.2雷雨天气不得在空旷的现场停留、作业,人员不得躲在招雷的设备(如起重机)、建筑物和树木底下。 4.报告制度与现场处置措施 4.1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防风现场处置措施 4.2.1.1当现场所在地升挂台风、强风信号1号风球信号时应采取措施: 4.2.1.1.1应急救援小组及各救援工作所有人员回项目部,联系方式24小时开通。 4.2.1.1.2船员应回船上值班,封闭船舶的舱盖、风斗、通风孔、关闭水密门窗。清理户外一切松散物品,将存放在户外的设备、物品、机械等固定牢。检查应急设备、防台抗洪物资、通信设备是否完备,保证随时可用。 4.2.1.1.3各防风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员检查责任区域内防风物资是否齐备,向下传达防风信息。 4.2.1.1.4检查生活区的活动板房的加固措施,有缺漏的重新加固。 4.2.1.1.5办公室须联系大风情况下人员安置地点,人员疏散的交通工具,食物、水源的储备等事宜。 4.2.1.1.6生活区备一台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 4.2.1.2当现场所在地升挂台风、强风信号2号风球信号时的防风措施: 4.2.1.2.1打桩船组按船舶出海拖航状态进行舱加封固,船舶在6级大风到达前8小时拖到选定的锚地避风;若遇风暴突然转向或加速导致船舶需在应急锚地抗台时,应将体弱或水性较差的船员安排离船上岸。 4.2.1.2.2凡有非机动船避风的地方,应派机动船在现场值班守护,船舶与船舶、船舶与陆上之间的通讯要畅通,拖轮除作好本船的防台工作外,还应随时听从救援工作组的调遣。 4.2.1.2.3受风面积较大的起重机等要尽可能地移至安全的地方,放下扒杆、垫好。 4.2.1.2.4施工区域的轻质、受风面积比较大物件吊至陆域背风之处,施工平台(码头)可移动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切割机等吊至陆域加固,已经打下的桩要用槽钢夹紧、加固,易被潮水、浪影响的设备须转移至避水之处。 4.2.1.2.4受风面积较大的水泥罐要拉好防风缆绳。 4.2.1.2.5水泥、纤维等易受潮物品须做好防潮措施。 4.2.1.3当现场所在地升挂台风信号3号、4号、5号风球信号时的防风措施: 4.2.1.3.1当风暴24小时内正面袭击项目部工地或船舶所在地施工点时,防台领导小组应进入24小时值班状态,直到风暴登陆(解除)为止。 4.2.1.3.2非机动船视情况提前适当放长锚缆,机动船必要时开车顶风。 4.2.1.3.3当项目部(船舶)所在地挂台风信号3号以上风球时,要安排人员日夜值班,电话、手机、对讲机、传真机、高频等通讯设备要一直开通,以保证通讯畅通。 4.2.1.3.4预测风力影响超过组合板房的抗风能力时,须组织交通工具将活动板房内居住人员疏散至项目部预定好的酒店或宾馆。 4.2.2防雷应急处置措施 4.2.2.1如人员被雷击,须立即拨打120呼救。 4.2.2.2如雷击人员出现“假死”现象,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4.2.2.2.1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4.2.2.2.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4.2.2.2.3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五>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工程存在少量高处作业,特别是设备维修、桩船作业,现场高处作业在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有时作业风险比较高,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抢救方式正确、及时联系外部救助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3.1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操作时熟悉使用工具和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3.2针对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监督落实。 3.3凡身体不适合(如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3.4高空作业要穿工作鞋,严禁穿硬塑料底鞋、高跟鞋。 3.5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免失足坠落。 3.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3.7基坑周边、临空周边、预留洞口等,必须有安全警示并设置临时护拦,护拦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3.8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确保使用安全。 4、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2.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4.2.3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2.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2.5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4.2.6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采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4.2.7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4.2.8加压包扎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4.2.9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4.2.10采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湛江市临近的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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