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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10天6起事故126人死亡|安全管理乱象深度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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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1日,江苏盐城响水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566人受伤。

同日,江苏扬州一工地——中航宝胜海底电缆项目主塔外墙喷涂粉刷作业脚手架发生坠落,致6死5伤,涉事企业中建二局被禁止在江苏承揽项目。

还是3月21日,成都双流机场由中铁二局承建的飞机滑行道桥项目钢筋倾倒事故,致4死13伤(4重伤)。

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一客车起火致26人死亡、28人受伤。初步原因系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引发。

3月29日晚21时35分左右,山东青州一车间爆炸,致5人死亡 。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事故初步原因系液化天然气泄漏。

3月31日上午7:12左右,江苏昆山综保区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加工中心车间室外场地上存放废金属的一个集装箱发生一起燃爆,引起车间起火,导致7人死亡, 1人重伤,4人轻伤。

......

10天6起较大以上事故,126死617伤。不仅无数家庭的幸福梦就此破碎,也使我们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遭受重创,更给全国奋斗在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带来莫名的焦虑和不安,大面积打击了广大安全人的职业梦想和信心......

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是不是我们长期处于一种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体系失效、安全管理机制匮乏、安全文化产业缺失的状态而不自知?

过去,我们经常在各级政府的事故调查报告中看到“某某企业安全培训走过场、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从整个系统放大了看,不正映射出我们Government、我们Country自己的安全管理混乱吗?

作为一名深耕安全行业十几年的老兵,除了对事故遇难同胞深感痛心之外,也对目前安全管理的现状感到失望,更加为国内安全事业的未来和发展忧心忡忡......
一、我们总是在每次事故后强调安全监管不到位
我们一直以来都过度相信安全监管的力量,认为只要监管到位,企业就不会发生事故。

所以每次事故背后的指向,基本都会涉及“安全监管不到位”。

倘若对照这个逻辑:我们的国家早就是零犯罪,因为只要警察监管到位就行了;当然也不会再出现腐败,纪检监管到位就可以;政府和企业更不会出现经济或效益下滑的情况,只需定一个指标,全力监管就万事大吉......

可是,大家要明白,监督之于管理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没有不行,但有也不见得一定行。

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自律落实到行业、属地、企业三个层面:行业要管好安全、属地也要管好安全、企业要管好安全。只有当自律做不好,才需要监管。

而高质量的监管是要把握好分寸和界面,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监管过度。

因为一旦政府层层监管、力道过甚,就会大量增加社会和企业的管理及沟通成本,增加重复工作量、增加衍生工作量、增加人工成本、减缓信息传递效率、分散企业安全管理的注意力、导致被监管对象情绪和士气低落等等。

所以,过度监管堪称又低效又代价高昂的一种管理方式。盲从的监管、无力的监管、形式化监管,反而成为安全生产更大的隐患。

记住,安全绝不是靠监管出来的!
二、我们总是习惯把安全管理当成安全部门的事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相关企业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法律的出发点原本是想让企业有一个专业部门来统筹、培训、监督、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真证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可社会和人性的复杂根本让你措手不及。

我们的管理决策者虽然多是业务高手、谈判高手或资源整合高手,但大都未接受系统的安全生产理论培训,也缺乏实践。所以,总是习惯性将安全管理都当成是安全部门的事。

当我们把原本属于全社会、全行业、全流程、全员都必须参与并为之负责的安全,过度集中到某个部门、某个机构、某个人时,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隐患。

近些年高层出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方针和原则。

可国人最擅长的就是扯皮,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如果我们都管好安全了,那还要你们干嘛?”这句话显然足以列入世界工业文明史幼稚问题排行榜的TOP10!

成熟的国际化企业,招聘的安全人都称之为专家(Specialist)或顾问(Consultant ),而我们却叫“安全员”。

很多企业推崇和学习杜邦的安全管理,可人家在1818年因为重大事故就决定“不再让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而是各级管理者负责安全”,200年过去了,我们竟然连皮毛都没学到!

我想,法律真的有必要重新定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能了,暂且不说取消,先改名称再调职责也是非常必要的。

讲真,事故与安全没有半毛钱关系!
三、避责式的安全管理是形式主义泛滥的根源
从我们的政府到企业、从大师到专家,一直在强调安全管理“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可是如何判定履职或失职了呢?

最原始的依据只能是各种安全文件、档案、记录,也就是所谓的“痕迹管理”。

这是“形式主义”在安全生产领域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几乎所有安全人都深受其害,那真是“不作不死”。

有的企业一份记录要准备N套,内审一套、外审一套、标准化一套、双重预防体系又一套,今天这个科长来一套、明儿那个处长又说一套、后天局长要求统统重做......

“痕迹管理”本身与事故预防没有丝毫联系,仅仅为了证明某件事做了,就要准备一大堆可追溯文件,文件之间还要具备关联性、逻辑性,如此反复......

员工的大部分精力都被消磨,现场真正的安全隐患却被忽视,无形中增加企业发生事故的概率。

对于安全管理来说,尽职履责很重要,但真的不是靠一份清单就能管住风险、控住事故!

要知道,每一起事故背后原因的复杂程度,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时间在变、环境在变、技术在变、世界在变、一切都在变......风险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

清单是静态的,而风险则是动态的。我们对世界变化和风险衍生的认识永远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随着新风险的出现,新类型的事故也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或许,避责式的安全管理才是我们需要系统研究和根治的重大隐患。
写在最后的几点希望......
希望,“盐城3.21爆炸事故”能成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转折点。

希望,各级政府在关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发展。

希望,每一位企业主真正具备企业家精神,效益不是全部,还有社会责任。

希望,每一位管理者真正能够担负起安全责任,成为一名合格职业经理人。

希望,我们每一位公民都能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到知行合一。

......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们绝不要带血的GDP。

但愿,天下从此无炸!
发表于 2019-4-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实在,赞一个
发表于 2019-4-2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阅读楼主本文,本人感觉到不管从结果(事故)看,还是从近段时间上层遏制事故发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上,以及前期的改革措施上,应该是出现了一定问题!值得论坛内所有坛友认真看看,换取大家对咱们事业的高度警觉和齐心协力的高度统一上!谢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19-4-2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心的理解和分析了安全的现状,现在的安全工作要业绩,安全的业绩在哪里。安全管理没有从一线出发去想办法去解决,而是办公室里领导研究决定!!!
发表于 2019-4-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事之春!
可以加上凉山事故了,30人牺牲。。
发表于 2019-4-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安全事故处罚还是成本较低,相对以前有了明显提高,但还没有超出企业的违法成本和心里底线,如果发生安全事故1条人命赔上五百上千万,主要负责人坐上10年20年的牢,我相信企业会非常重视安全,安全投入也会非常到位,他赔不起,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发表于 2019-4-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违法成本低,另一方面降低安全支出,提高当下经济效益,总是要出事
发表于 2019-4-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杜邦的安全管理,可人家在1818年因为重大事故就决定“不再让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而是各级管理者负责安全”,200年过去了,我们竟然连皮毛都没学到!


好吧,曾经幻想过很多次, 各职能部门都设不同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也就是把以前安全部一个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分下去,不再追责式的放到一个部门,另不要把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人的罚则做相应修改,不再让背锅侠都放在安全管理部门,比如:

安全培训师,在行政人事口
设备安全工程师,在装备口
安全检查官,在安全口
生产安全工程师,在生产口
职业健康、质量、环境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分设到不同部门

当然这是系统性的变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当前的大环境,这仅仅只能是幻想......
 楼主| 发表于 2019-4-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前的阵痛应该带来机制上的革命性改变,应该是自内而外的全新变化。
一是彻底实施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违法企业处罚力度,加大对企业法人(雇主)的事故追责力度,包括经济和刑事等全方面的,不要让安全人(被雇佣者)继续当替罪羊。
二是取消目前的政府保姆式的安全监管方式,变安全监管为安全事后监察,参考美国职业健康安全局做法,加大对举报行为和事故的查处。
三、变行业监管为技术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风险体系检查,变政府行为为企业行为。

点评

完全同意其观点,现实中的安全监管,不断的复杂化、书面化,但是操作性、实用性不断下降。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中的权利和利益完全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匹配,所以安全形势的好转从立法的最基础面就无法保证,事故难...  发表于 2019-10-24 09:14
发表于 2019-4-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进行改革,可以考虑总量、可以结合国家情况参照一点点国外好的经验,但是这种改革一定要结合国情、民情、民意!
发表于 2019-4-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赞再看,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9-4-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复监管或者是监管混乱这个问题,个人感觉确实很严重。安全管理应该是以现场管理为主,现在各个层级的监管,行业有标准化,主管部门有一套标准,国家还有一套要求,外审又是一套,天天都弄资料了。3·21事故后,国家发文、省里下文、市里下文,相同的事故都要学习好几个文件通知,耗费精力时间。
还有从去年开始,原安监总局现应急管理部,经常性的下发些文件通知,要求企业干这个干那个,都到泛滥的地步了,安全监管,不可妄为。
发表于 2019-4-2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ppppppan 于 2019-4-2 19:18 编辑

现代安全管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实则是层层推卸责任,管理制度和规范顶层设计比较混乱,弄得下面无所适从。很多文件纸上谈兵。
发表于 2019-4-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建二局一个事故出来,全公司大大小小各级都要全面检查,关文件下达多达百份。哎!说实话,那真是鸡犬不宁啊!

点评

中建二局除3-21扬州事故外,还有3-24沈阳老虎冲事故,不到一周时间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以上事故,这在一个集团内是很可怕的,所以领导慌了,大小文件下发很多,鸡犬不宁了。两起事故都涉及分包方管理  发表于 2019-4-3 15:07
发表于 2019-4-3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要实实在在抓才能抓好,是一把手工程。
发表于 2019-4-3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不管怎么改革,只要能够切实地让企业、监管单位的各层级将责任落实,就能让全员从被动安全到主动安全发生转变。。。然实际上,责任喊了N多年,仍坚挺如初,只剩安全部门一个部门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发表于 2019-4-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社会各层都不希望事故发生,然都没有办法。
根源其实是底层的作业人员,根本没有正规的安全培训时间和培训经历,都是农业社会的泥腿子,匆匆忙忙就进入工业社会,能安全才怪。
现在的作业员,就像拉壮丁式的送前线打仗,不伤亡才奇怪。
你说这里火灾风险大,不让吸烟,他偏偏要吸,不行躲起来吸。
你说道路上要远离车辆,他偏偏骑到路中间,说路宽好走。
你说设备要关两重开关,才能进入危险区域,他说麻烦,还没停就伸手进去比速度。

然现在的社会老出对伤者的保护性法规,不顾事故责任,反正出了事,都是别人的错,都是单位赔钱,自己感觉没损失,能好好遵守安全规则才奇怪。

所以,不把底层事故责任理清,不让直接责任者承担损失,不让安全培训到学校,不好好做好相应法规约束。照现在做法,没解。
发表于 2019-4-8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到位,赞一个
发表于 2019-4-10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赴国外访问途中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习近平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科学有效做好搜救工作,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注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应急管理部督促各地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各环节责任。
发表于 2019-4-1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这个分析。写到心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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