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57|回复: 0

分享︱检验现场的记录该用手写记录还是电子记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4-1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分享︱检验现场的记录该用手写记录还是电子记录?
[url=]中国认证认可[/url] [color=rgba(0, 0, 0, 0.298)]今天


在ISO/IEC 17020换版培训和标准条款理解讨论过程中,ISO/CASCO/WG 31国内归口工作组整理了培训中评审员和获认可机构关注的一些问题。《ISO/IEC 17020:2012〈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标准理解与百问百答》一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整理,并请培训老师进行了解答。


【问题提出人】获认可检验机构
检验现场的记录哪些文件必须要求手写记录?比如现场结果是否可以使用电子档,结果记录直接确认,仅签字部分手写记录?

【问题解答】

CNAS-CI01:2012 7.3.1要求:检验机构应保持一个记录体系(见8.4)以表明有效执行检验程序且能够对检验活动进行评价。

检验机构应建立有效执行检验程序且能评价检验活动的记录体系,检验记录应包括足够的信息(即是够详细和全面)。以表明有效执行了检验程序并保证能对检验活动进行评价。检验员应及时记录在检验过程中的观察情况和(或)所得数据,以防丢失有关信息,一般情况下,以在检验进行过程中当场记录为宜。检验过后再做的记录会因记忆的原因,易出现信息不全或不准确。

对检验工作的满意评价至少需要包含下列信息,这些信息都应反映在记录中:

——所检验物品的详细情况;

一一检验的条件;

——检验所用的设备;

一一实施检验的人员;

——所用设备的验证记录;

一一所用的检验方法或程序;

一一检验观察到的情况;

——未检验到的项目(要注明原因,如不能安全进入等);

一一客户指令;

一一工作的评审;

一一其他记录(如客户或第三方所提供的供检验中考虑的信息等)。

记录应包括在检验地点收集到的原始记录和随后所做的解释。检验员的观察记录应足够洋细,以便另一名检验员有信心开展重复检验。

标准对哪些文件必须要求使用手写进行记录没有要求。如果能够保证电子记录的审核路径、数据安全和完整性,并且能够防止其他人员误用,而且机构对系统的符合性和适宜性进行过完整的确认,同时机构的相关文件规定允许这么操作的情况下,按照相关程序规定进行操作,现场检验结果也是允许使用电子记录的。允许结果记录中仅签字部分为手写记录而其他部分均为电子记录。

【举例说明】

某检验机构可使用手机联网操作,在进行现场检验时,采用现场拍照作为原始记录,将这些图片上传至所使用的手机检验系统内,同时也可录人相关的检验数据,这些上传的照片和输人的电子数据就可作为检验的原始记录。



来源:《ISO/IEC 17020:2012〈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标准理解与百问百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4-3-19 13:50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