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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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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7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员工有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那在工伤认定期间,工伤证还没有下来期间考勤应该怎么算?停工留薪期的起始时间按什么时候开始算?
发表于 2019-7-17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调查后公司的安全部门基本能够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如是,则直接视为正常出勤,时间从事故发生后送出去治疗开始。如有异议在等待社保部门确认,那么可以按照病假或事假先计算,待确认后一并补上,这个不同的公司处理方法可能不一样。
发表于 2019-9-20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发表于 2020-4-2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发表于 2020-6-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的做法是先作为病假处理,待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书下来以后再补回工资待遇差额。
发表于 2020-9-21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doors 于 2020-9-21 14:05 编辑

1.一般的事故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判定的事故,直接依工伤假处理
2.有争议的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定的,可以先作为病假处理,待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以后再补回工资待遇差额。
3.不管什么事故,总归要医疗机构的病假单的(住院时,凭入院记录),这样经公司安全部门确认后,公司的工伤假手续就齐全了
4.停工留薪起始时间一般从事故当天开始算
发表于 2020-11-12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的回答正确
发表于 2021-6-8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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