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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危险化学品及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 “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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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8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并于11月27日下达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及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5个专项执法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两公开”和明查暗访方式,对我省55家危险化学品和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现将执法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公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及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专门在危险化学品和钢铁、铝加工行业领域开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6项执法检查内容;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定了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6项检查内容。

二、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组成5个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全省16个地市州的55家危险化学品和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440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8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并将23家企业55项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移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立案查处(详情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全省危险化学品及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整改复查和立案查处工作,要端正态度、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闭环管理。

3.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专项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对交办的拟处罚企业和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立即开展调查,对调查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得批准整改延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要依法立案查处。要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5号)依法合并处罚,依法从重处罚。

4.各地要及时将辖区内企业整改复查情况和实施行政处罚情况汇总并报省厅安全生产执法处。

附件:全省危险化学品及钢铁、铝加工行业企业“双随机、

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拟立案查处企业情况(清单)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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