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听到一句话,每次发生事故了交通部不会搞交警,公安部不会搞警察,卫计委不会搞医生,为什么每次发生事故应急管理部都要狠狠地搞一下安全管理人员?娘家人不为自己做主撑腰,难道还要自立自强吗?
暂且不要赞同抑或评判小编说的话,看完这个说上海七宝生态商务区18-03地块商办项目“12·29”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大家一起想想,应急管理部到底要安全管理人员怎么做才能满足他们?
事故经过(与本文无关细节已省略) 12月27日9时4分,七建公司18–03地块项目部安全员陈爱骏在名称为“七宝万科项目组群”的微信群中发布照片和“钢筋棚南侧需放坡降低高度,材料堆放有坍塌风险”的信息。9时10分,又发布照片和“基坑底部还有施工人员,需立即撤离人员采取措施”的信息。 2018年12月29日8时30分左右,项目经理顾逢祥在Ⅲb区域发现现场有4名工人在作业后,便要求作业人员到隔壁区域作业后离开现场。 8时51分,Ⅲb区域北侧边坡发生坍塌,将兴法公司2名进行坑底砖胎模砌筑作业人员和1名进行坑底截桩作业的施工人员掩埋,另1名坑底截桩作业人员周守治逃出。
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处理建议
陈爱骏,18–03地块项目部安全员。作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现场监督不力,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情况没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未能有效消除现场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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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这场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安全员的处理,安全生产法中消除隐患是谁的职责?应急管理部的各位官爷们好好看了吗?为何整个事故调查报告未见对应急管理部安监人员的处理?难道政府的安监人员与企业的安监人员的职责不同?政府的安监人员可以不落实隐患整改而企业的安监人员必须落实整改?
安全员说到了存在基坑坍塌危险并要求了人员立即撤离,强令冒险作业是谁的责任?应急管理部这种职责不清的调查报告不出也罢!试问如此形式谁还敢继续从事安全行业?中国的安全春天在哪里?除了自己人搞自己人还能做点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