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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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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3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设区市应急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020年1月,省安委办、省法宣办、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法宣办〔2020〕3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的深化落实,有效发挥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宣传推动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推动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与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相结合,通过开设警示教育专版专栏、汇编典型事故案例、组织专题宣讲、制作系列警示教育短视频、邀请媒体参加明查暗访等形式多样的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各层各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生产经营的主动性、自觉性,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着力提高“防风险除隐患”能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的法治安全氛围。

二、进一步丰富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和行业特色,在组织“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7月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活动”、10月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11.9消防宣传日”、12月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中,有针对性地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自救互救等法律知识和应急技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宣传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民法治安全素养。要深化与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借助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创新网站宣传形式,用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信息,拓展网站法治安全宣教互动服务功能。要充分利用广场显示屏、户外广告栏等,在市场、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公益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格局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工作机制和协调推动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确定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动融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营造全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市县、部门之间的联系合作,有效整合宣教资源,及时对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教活动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分析总结,共享活动经验,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教活动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确保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过硬成果。省厅将把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年度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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