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公交车司机陈师傅行驶过程中突发心梗,忍痛停车后不幸离世,保护了一车乘客的安全。然而,陈师傅所属汽运公司却拒绝认定陈师傅为工伤,并且称是员工不愿意上社保,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只能赔偿10万元。 据@沸点视频 1月27日消息,1月25日,福建福清市公交车司机陈师傅,在行驶过程中突发心梗。 公交车监控视频显示,陈师傅在驾驶座上不断捶胸,剧烈咳嗽,但他仍强忍疼痛,将汽车驶离主干道靠边停车,保护了一车乘客的安全。车停后,陈师傅随即下车瘫倒在地上。 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薛先生在接受@新京报我们视频 采访时说道:“有两个乘客帮忙报警,给他敲背,不离不弃地抢救他,直到救护车来接他为止,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司现在配合家属做好善后工作。” 然而陈师傅的弟弟却对@沸点视频表示,他哥哥不幸身亡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陈师傅弟弟称,哥哥与汽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买任何的保险。几年前,哥哥所在的汽运公司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公司每月给员工500元补贴,让他们自己买保险。 因此,陈师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汽运公司表示陈师傅是自己突然发病,与公司无关,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可以赔偿10万元。 汽运公司领导梁先生回应称:“不是说我们公司没有给他上保险,我们公司有给他上保险,他们都不买。我们每个月给他们几百块钱,我们这边都有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的。” 梁先生还表示,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如果协商不下来,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汽运公司的回应,引起了许多网友的怒火。 “这么好的司机,这样做岂不是让人心凉。” 也有网友指出,该公司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是无效的,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 “缴纳社保是企业义务,签了也不算数。 有网友指出,对于许多员工选择拿现金补贴,放弃社保也是生活所迫,毕竟多拿一分是一分。 也有人指出,很多人就是不愿负担30%的社保,尤其是一些短工行业的人员,“以工伤敲诈企业”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陈师傅签的“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是否有效? 对于网友的质疑,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回复沸点视频采访时表示,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自愿放弃行为无效,用人单位未缴纳需承担违法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也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还有网友指出,认定工伤和缴不缴纳社保是两码事,企业不能以此作为借口。 陈师傅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呢? 根据我国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陈师傅作为公交司机,在行驶过程中突发心梗,无疑符合此条规定的第一款标准,理应被认定为工伤。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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