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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智

为《安全生产法》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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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0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7-7-20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quan339 于 2007-7-19 08:48 发表
空谈“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的大口号有用吗?看来大家对我“皮和毛”的提法有很大意见,但就目前我国生产实际来看,如果你做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你会怎么做呢,没有生产、没有效益、安全工作会进行下去吗?


不能因为效益就不顾环境、安全,不能用牺牲环境和人的生命和健康去创效益。都知道“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但是《安全生产法》却允许不安全也可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就是《安全生产法》容忍了违法行为,即使违法也可继续生产,这不知给多少善良、勤劳的员工,造成终身残疾.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以我个人认为,现在事故多,问题就出在安全管理浮躁和对安全工作的错误认识上。
不重视安全、环境的企业,不要天真的认为它们效益好了就会重视,看看那些有了钱的煤老板吧,对待安全的态度和没钱时没什么两样。

[ 本帖最后由 自由空间 于 2007-7-20 21:23 编辑 ]
发表于 2007-7-20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法>最好!!!!!!!!!!!!!!!!!!!!!!!!!!!!!!!!!!!!!!!!!!!!!!!!!!!!!!!!!!!!!!!!!!!!!!!!!!!!!!!!!!!!!!!!!!!!!!!!!!!!!!!!!!!!!!!!!!!!!!
发表于 2007-7-2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智很有思想!顶!
发表于 2007-7-20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下GDP,带走利润。”这是老外的口号。
大智你的思路清晰,文才不错,可以支持,但要实现还要有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不可能马上就便。
发表于 2007-7-21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生产哪来的人

原帖由 大智 于 2007-7-18 15:29 发表
到底哪个是皮,哪个是毛,一定要搞搞清楚。
我有一个问题,谁来回答:
是先有人类,还是先有生产?






当然是先生产才有人的,不生产不能繁殖后代的
发表于 2007-7-2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安全不是为了生产才安全。
发表于 2007-7-23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不仅仅是为了生产,应该说是安全可以促进生产。
发表于 2007-7-23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1111
发表于 2007-7-2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权分立目前中国没有

大智兄提得好!要顶啊
我看作为企业经营者是“利润第一”没有错,但是我们打工的就是“人权第一”,政府是“富强安定第一”,三个第一相互制衡才妙
发表于 2007-7-2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现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我国的国情,在这种大环境下,安全为了生产的口号就不足为奇。
发表于 2007-7-23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7-7-23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安全生产法律能不能执行是一回事,但是作为职业安全的最高要求,<<安全生产法>>是必须在文字做到最为合理,最为严格而又可执行,"安全为了生产",'目的的促进经济发展'明显是本末倒置,安全法律讲得当然是人的安全,是以人为本,这是不容置疑的.我们不管它更名后,或改善后,由于不能完全的遵守而就觉得这个法律不应该这样规定,这是不正确的. 正义或是正确的法律都是在一定程度强制性规范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当在最初的时候必然会有很大的反对,这是正常的,这样的话这部法律才有意义,如果你在法律里规定,"你必须叫生你的两个人为爸爸妈妈'这个大家都在做的事情,有必要么? 我赞同大智.
发表于 2007-7-23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发表于 2007-7-23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权分立目前中国没有


大智兄提得好!要顶啊
我看作为企业经营者是“利润第一”没有错,但是我们打工的就是“人权第一”,政府是“富强安定第一”,三个第一相互制衡才妙
发表于 2007-7-2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安全和健康法
发表于 2007-7-24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啊,我再说两句,我们在这里讨论安全要立什么法,退一万步说,即使《安全生产法》更改了,如果安全监管部门还是那么无动于衷,企业领导还是置安全于不顾,难道条条框框的法律就能更改国家这种口头“安全第一”的局面的吗?就如,政府领导腐败,难道法律都没有规定腐败要如何处置吗?关键是监管,关键是处置力度。建议对待贪污腐败的官员应当灭他九族。所以说共产党独当专政下的中国,很难从根本上改变体制。安全法律再健全,目前实施太难了,不过,《安全生产法》出台前后,确实不少人认识到了安全,许多企业老板都避事故而远之。
发表于 2007-7-2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天上班路上看见一栋新建大楼,悬挂条幅“安全第一,质量为先”,“第一”和“先”哪个更靠前些呢?两则和谐相处更好,如果不能,那怎么处理呢?
 楼主| 发表于 2007-7-24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成竹 于 2007-7-23 13:07 发表
中国的安全生产法律能不能执行是一回事,但是作为职业安全的最高要求,<<安全生产法>>是必须在文字做到最为合理,最为严格而又可执行,"安全为了生产",'目的的促进经济发展'明显是本末倒置,安 ...


深刻!
 楼主| 发表于 2007-7-2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qj291744200 于 2007-7-24 08:57 发表
对不起啊,我再说两句,我们在这里讨论安全要立什么法,退一万步说,即使《安全生产法》更改了,如果安全监管部门还是那么无动于衷,企业领导还是置安全于不顾,难道条条框框的法律就能更改国家这种口头“安全第 ...


先改了,然后再根据情况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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