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模式
1.2.4 仓储情况 (1)是否有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情况确认; (2)是否在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是否由有资质的厂家生产,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使用; (5)在包装上是否加贴或悬挂与危险化学品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6)危险化学品是否采用专用仓库储存、专用场地,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7)在库房等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是否有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正常维护,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 (8)危险化学品是否专人管理,剧毒化学品是否执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9)危险化学品仓库建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定期进行安全设施检查; (11)是否对安全检查、安全评价提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2)是否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及用途进行如实记录。有无关于被盗、丢失、误售、误用的登记报告制度,及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