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意识,引入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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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2006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进一步强化了安全基础工作管理,出台了《安全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加强了安全基金管理,较好防范了因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的风险;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层次安全生产责任。然而,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2起,其中重伤以上事故6起,轻伤事故12起,重大设备事故1起,设备险肇事故1起,火灾事故2起,累计造成19人受伤。
1、事故类型分析。22起事故中,其中12起属于起重作业,占54.6%;4起属于气体作业,占18.2%;机械伤害3起,占13.6%;其他3起,占13.6%。
2、事故原因分析。22起事故中,其中19起为违章或违章留下隐患造成的,占86.4%。
3、事故费用损失情况:当年费用损失1318084.91元,当年实际支付1065884.91元。
分析06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我们发现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作业人员违章造成的。而造成违章的主要原因就是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有制度不执行,有措施不落实,班组无考核,多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行动上落实得少;
二是安全生产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忙起来忘了;
三是安全生产,你知、我知、他也知,碰到具体作业多忘记;
四是安全工作摆不到位置上,抓不到点子上,落实不到行动上;
五是安全检查,推一推动一动,查一查紧一紧,应付检查,装装门面;
六是凭老经验干活,靠老习惯作业;
七是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扎根头脑。
为了彻底改变安全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确保公司安全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为行业领跑者,强化安全意识,引入责任追究机制对公司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安全意识,要强化四个群体的安全意识
1、要强化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强化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在领导、决策、指挥生产工作时,时时事事想到落实安全工作,防范周全,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只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改变安全工作“重视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艰难局面。安全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看领导。可见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要强化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基层管理人员作为离一线作业人员最近的一个群体,是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者,其行为直接影响到作业人员的行为。其违章指挥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也间接助长了作业人员的不良违章行为。同样,在直接面临着生产与安全的矛盾,如何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如何落实好安全规章制度,如何圆满完成生产任务,保障生产安全,强化一线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显得尤为关键。一个有着良好安全意识的基层管理人员,其车间班组员工在其影响下,也会日渐形成一种不成文的行为准则,使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成为共识和行为规范。
3、要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安全制度执行的监督者,同时也是作业人员的安全守护神,安全管理人员除了要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现场和工厂车间能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为公司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我们仍然面临着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知识水平不够、业务素质不高这样一个事实。要想彻底铲除违章和隐患这颗毒瘤,必须将安全员这把剑磨光磨利,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急需加强和提高。
4、要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一线员工既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主体,也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现在,大多数员工对安全生产有足够的重视,对不安全的危害有充分的认识,作业过程中都能够时刻把安全生产牢记在心,能够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自觉落实完善安全措施。但也有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往往认为工作中做这样那样的措施太麻烦,特别是有的工作,处理问题的时间不如布置安全措施的时间长,从而不履行必要的安全程序。有的员工“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对违章的危害虽有所认识,但总认为干过多次都没出现过问题,何必再去找那个麻烦,从思想上就放松了警惕,工作中明知道违章还要那样做。
二、强化安全意识,要树立五个安全观念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就是要求企业所有员工,都要确立“安全就是生命”的思想,坚持把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务来抓,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让位于安全,不能因想尽快处理生产故障,提高产量或者是赶工期而忘了安全操作规程,不要因生产忙、工期紧,而忘了交代和布置安全。只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牢记在心,思想上重视,预防措施得当,就完全可以将事故减小到最低。只有大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强化安全意识,社会才能和谐,企业才能稳定,家庭才能幸福。
2、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一个结合体。因此,我们的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在工作上要尽职尽责。常常听到生产管理人员抱怨生产太忙,顾不上安全工作,这种思想是极其错误的。一个安全的环境能够对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安全与生产并不矛盾!
3、树立“最大的责任、最大的效益、最大的福利”的观念。安全是最大的责任。江泽民总书记说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了生命就什么也没有了。安全是最大的责任体现了公司“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我们精工作为钢结构行业的龙头,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对安全必须肩负起相应的责任。安全工作作为最大的责任,来不得半点马虎。我们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一丝一毫都不忽视,一时一刻都不能松懈。安全是最大的福利。就是说,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为安全投资是最大的福利。要多为安全投资,为安全投资,套用一句话就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安全是一种生产力,安全投入是有产出的,它体现在:一方面是企业事故发生率降低,损失减少,从安全经济学的角度看,事故预防的投入产出比要高于事故整改的投入产出比;另一方面是安全方面的投入具有明显的增值作用,可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率,安全生产率的贡献率一般在2.5%个百分点。可见,不出事故、少出事故就是效益。盲目追求高效益往往欲速不达,一旦酿成事故更是追悔莫及。
4、树立“安全是企业的饭碗”观念。企业靠什么而生存?回答是市场、是业务,是实力。然而我们要说的是安全是企业伸向市场装饭的那只碗!没有了这只碗,你有再大的市场、再多的业务、再强的实力,也无法吃得到。目前,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安全工作。一次事故,轻则被通报、停产整顿、清出当地市场,重则可能降级、吊销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花了大量时间、金钱,甚至几代人辛辛苦苦打开的局面,占领的市场仅仅因为一次事故就被清退出当地市场,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不允许在当地承接业务。这对任何企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5、树立安全道德观念。安全道德是企业和员工的一个重要素质因素,实行企业内部的安全道德管理,就是要使每一位员工的安全行为始终处于道德动机的驱动之下,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积极性,让员工不只是把工作当成是谋生的手段,也看成是精神的需求,看成是获得价值满足的主要手段。良好的安全道德观念是安全意识的最高境界,是安全文化培养的最高目标,也是当今安全管理方面的至高要求。据统计,在安全事故中,30%是由于他人违章导致伤害的。对于那些工作粗心大意、纪律散漫、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他人安全,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员工,要象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要让他们曝光,要形成一种违章可耻、违章者如同杀人犯和遵章光荣,受人尊敬的安全道德观。
三、强化安全意识,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已经于元月一日正式实施。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体系要求,按要求组建安全组织架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努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以体系的贯彻来推动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系统化和科学化进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只能将标准提高,不能降低,只能加强,不能放松。
2、深入开展过程和结果考核。过程和结果是一件事情的两个不同阶段。有的人说过程重要,有的人说结果重要。对于安全来说,过程和结果都重要,都要牢牢抓住不放。深入开展过程考核就是要求我们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分级管理,一级考核一级,逐级向下考核,直到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开展过程考核就是要求我们各部门、各类人员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查执行和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结果考核,就是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层层分解,最后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并交将考核结果同绩效持钩,从而形成人人都关心安全的工作氛围。
3、组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安全意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还是宣传、教育和培训。一个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要争取做到新进员工来一个教育一个,来一批教育一批;对违章员工要发现一个教育一个,发现一批教育一批。并能够定期开展轮训,能够开展安全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要组建一个师资力量雄厚了安全教育培训队伍,能够针对不同群体、不同专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工作,使“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彻底扫除安全“盲流”,清除不懂安全知识的“毒瘤”,使公司得以健康发展。
4、完善安全激励机制建设。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就必须依靠完善的安全激励机制的作用。员工的行为能否按操作规程做,关键在奖惩制度制定得如何,如果奖惩制度能够切实地将安全与薪酬挂钩,安全与绩效挂钩,能与晋级挂钩,就能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从而确保安全生产。目前,公司薪酬体制中尚未能完全做到将安全同薪酬挂钩,尤其是一线计产员工,只计产量不考虑安全的薪酬制度值得商榷。这种制度变相刺激了一线员工片面追求产量而忽视安全的行为。虽然安全监管部门对违章情况给予罚款,但一则处罚力度有限,二则员工抱有较大的抵触情绪,甚至造成员工与安监人员的对立。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激励机制也显得成为迫切。
5、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班组每周都要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分析生产中的不安全现象及设备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让每个成员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要搞好班组安全活动,应当从班组的实质入手,根据每周的运行情况,选择一些比较普遍容易出现的问题展开学习计论,让班组成员觉得通过安全活动自己能从中受益,这样才能引起班组成员的重视,踊跃参与安全活动,把班组安全活动搞得更好。每天进行班组“三上岗、一讲评安全活动”,引导班组成员创建文明5S活动,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班组成员中入耳、入脑,从而使遵章守纪观念转化为每个班组成员的自觉行为。
6、做好本岗位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本岗位安全工作,首先要做好班前5分钟活动。即班前对自己岗位范围内按安全提示卡要求全面检查一遍,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作业程序。其次,要使每个员工把岗位看成是一块安全阵地,不容侵犯和丢失。决不允许他人在自己的岗位范围内违章,并有责任和权利制止。如果发生他人在本岗位违章,则要追究本岗位责任范围内人员的责任。只有这样,人人都冲锋在安全阵地的前沿,安全保卫战才能打好,企业安全工作才能搞好。
四、引入责任追究机制: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发生事故,除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管理人员或主管部门的责任,
1、隐患责任追究。所谓隐患责任追究,就是指发生安全隐患时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实行隐患责任追究,就是按作业区域和职责范围将工厂车间、施工现场每一块地方划分责任区,并确定责任人。什么地方发生隐患就追究谁的责任。
(1)、对于工厂、项目经理所管理的项目工地,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要追究工厂厂长、项目经理的责任。如果负专管责任的安全员、安全主管未能发现隐患,也未提出整改通知单,则要追究安全员、安全主管的责任。对于拒绝整改或提出三次均未能整改到位的项目经理、工厂厂长则予以通报批评,当月工资下浮一级,并由子(分)公司总经理勒令整改。
(2)、对于车间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要追究车间主任的责任。负有专管责任的安全员未能发现并提出的,也要追究责任。对于拒绝整改或提出三次均未能整改到位的车间主任,予以通报批评,当月工资下浮一级发放,并由工厂厂长勒令整改,情况恶劣的,给予降级降职使用,直至开除出厂。
(3)、对于班组或安装队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要追究班组长、安装队长的责任。对于安全员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拒绝整改或提出三次均未能整改到位的,安装队长、班组长应予以停职自省、降级降职、直至开除出厂或剔除出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册。
(4)、本岗位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本岗位责任人责任。对于连续三次提出均未能整改到位或拒绝整改的员工,给予停工自省一到七天,直至开除出厂。
(5)、员工公共区则追究班组安全责任,班组公共区则追究车间主任安全责任,车间公共区追究工厂厂长的安全责任。
(6)、因设备、电气存在安全隐患,要追究设备使用者的责任。报修但未及时修复的,要追究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责任。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设备管理部门未能发现并提出整改通知单的,要追究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责任。
(7)、因采购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工器具等不符合要求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2、事故责任追究。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每一个责任人的责任。
首先,将严格按照《制造公司(工厂)工伤事故应急处理及善后处理管理办法》(长江精工钢构[2005]第73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要一追到底,决不姑息。现将该文件主要规定摘要如下::
(1)、因设计、方案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或方案编制人负责;
(2)、因制造、组装和检修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制造、组装、检修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工艺条件、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因指挥者做出错误决定,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5)、已发生过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
(6)、因缺乏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
(7)、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培训,不懂操作安全知识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8)、因缺少安全、环保防护装置(设施)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9)、 对于已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制造公司经理或安全主管负责组织整改;未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承担领导负责;
(10)、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追究安全主管、车间主任领导者责任;
A、工人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工种考试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的。
B、 安全环保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的。
C、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的。
D、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
E、对隐患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致使发生同类事故的。
F、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的。
G、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H、阻止特种作业人员按期培训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I、对有关人员提出的事故安全隐患置之不理,不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
其次,鉴于公司安全生产较为吃紧的不利形势,将对一些责任人采取降职、降级、直至开除的严厉处罚措施。
(1)、一年内违章超过3次的员工,必须劝退。
(2)、因自己违章,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违章者必须劝退。
(3)、对于发生重伤责任事故的班组长,视情况予以降职降级,直至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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