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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企业的根本利益、声誉和形象的大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前提。责任不明、制度不全、管理松懈、制度贯彻不力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环节的最大隐患。
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不断完善,以制度管安全,以制度明责任、以责任追究督促制度贯彻已成为安全管理理论的共识。所以,有必要建立一套制度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以制度管理安全生产的首要环节便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其助手和副职在其分管的工作领域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并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职能部门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其助手和副职在分管的工作领域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协助正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生产单位正职(含承包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助手或副职在各自分管范围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协助正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工段(班组)长对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其本岗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公司设立的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本企业、分厂(车间)、工段、班组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检查、考核、执行人员,要在法律法规和本责任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生产管理要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警防责任交叉、空白或责任不明。
安全生产管理要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全员安全思想,切忌淡化安全意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员工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为之负责,确立全员安全、“大安全”观。
安全生产管理一定要体现“源头治理、管理前置”的新理念,把“预防为主”充分体现在过程管理的最前沿。每个员工都要充分理解安全管理工作过程的精细和意义的重大,努力去实践这一理念,成功运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安全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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