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水利行业的,做安全标准化时,针对评审标准中,有关“预防和纠正”一块,标准的7.2.10是这样的:“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定期分类、汇总和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查相关记录。未定期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不得分;未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每项扣3分。我们是这样解决的:
施工过程中不安全行为纠正情况登记 工程名称:xxxxx 编号:NJSJ/AB-7.2.10-01-xxxx 登记: 审核: 日期:
可是,评审老师说,这个不行!于是,手起刀落。然后,请教他,人家不说。刨去其它原因,就专业的角度,想请教大家,应该怎样识别这个条款呢?期待您的高见!精彩回帖给您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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