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企业模式和劳动力雇佣制度的变化,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问题。传统职业病危害没有消除,新的职业病危害不断出现。职业病防治能力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
一.建筑项目职业危害评估概述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同时设计,建设和投产。并在同一时间使用。该法明确规定了该国建设项目实施职业病危害评估的制度要求。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赎回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估,并在完成和验收前评估机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1。职业病危害评价发展历程 2009年9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主要职责,随着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完善,职业病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凡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项目、改造项目、扩建项目,都必须进行评价。这明确了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重要性和强制性。 2。职业病危害评估的目的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投入使用前加以控制和消除,提高建设项目投产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从而达到预防、控制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目的。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ii。职业病危害评价中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基本信息不完整 在职业健康评价过程中,基本信息往往是不完整的。这主要是由于企业安全管理意识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以及缺乏关于如何收集和管理安全信息的信息。 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不足 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往往与其他风险源一起识别,通常采用LED法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价。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往往忽略了一些危害因素,或对职业危害的描述不准确。此外,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及其相关附录的要求缺乏全面细致的理解,也会导致对相关危害因素和渗漏现象的不完全识别。
3.缺乏对职业危害控制和保护的了解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不够详细,对职业病危害的途径、程度和后果的认识不够全面、系统。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控制和防护措施没有针对性,不利于指导企业进一步开展职业病危害管理和控制。
4.没有进行职业健康监督。 由于企业缺乏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明确识别,对员工职业健康监测的目标不明确。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时,医疗机构的选择具有随意性,对国家批准的具有职业健康监测资格的医疗机构没有严格的选择。没有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测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测档案。
5。对评价结论的把握不够准确。 中国对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建筑项目进行分类和管理。根据施工项目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毒理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接触次数,频率,时间,职业病等。综合分析和确定危害防护措施和职业病危险程度,建设项目分为建设项目,职业病,职业病和职业病三类。 这就要求评价者具备综合分析和综合评价的能力,对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要求较高。在实际工作中,结论的不准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评价结论的细化,二是对评价结论的弱化。
评价结论严重的主要原因是:1没有严格按照“重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分类管理依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分类依据”进行分类。2“高、极危险”化学品数量极少的,即有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3建设项目的评价单位不合格,即不合格的4个项目属于这一类。在“未成年人”类别中,它被归类为“一般”。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对分类管理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的认真研究。专业技能不强,对“高度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消耗、作业方式、作业时间、喂养方式、接触机会等没有深入调查。因此,在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高度和极有害”化学品的数量模糊不清;或者“接触剂量是毒性的决定因素”的概念尚未确立。
评价结论弱化的主要原因是:(1)部分化学物质无毒,但剂量大,接触机会多,容易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被列为职业病危害综合建设项目;(2)未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影响,将“一般”判定为“轻度”,这主要是由于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缺乏相关知识和掌握不足所致。 6。评价建议的可操作性不强。 许多评估报告的建议缺乏具体的解决方案,并且它们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主要是由于评估人员对评估建议缺乏关注以及缺乏对优质服务的责任。
三、解决办法 1。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 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评价人员素质。首先,我们必须熟悉并执行相关的评估法律法规。其次,要充分认识分类管理制度的规章制度,增强职业病危害评价人员的责任心。 2。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手册,项目文件,工作指导,建立质量控制团队,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相关专家或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评审结论进行讨论和仔细确认。 3.改进评估建议的措施 针对建设项目关键控制点和防护措施的不足,提出了具体可行的防护对策和建议。从生产技术、管理措施、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四个层面提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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