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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法官说“我就不让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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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 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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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月6日8点30分,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2号法庭,一起“民告官”案件即将公开开庭。这是红旗街道棠梨沟居民杨卫光在半年内连续三次“民告官”。陪审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
均已就位。旁听者正在入座,法官王学阻止道:“出去,今天不准旁听!”并上前驱赶。旁听者不从,这位法官则下令:“不出去我就不开庭!”结果真就没开庭。
  如此一幕在这个法庭曾经发生过。11月12日下午,本文作者之一的韩银峰与七八位旁听者面向国徽静候开庭,案由也是杨卫光诉大连市水务局。
  法官王学宣布开庭并核实了原、被告的身份后,他突然用手指着旁听席:“你们都是干什么的?”
  53岁的大连水产学院教师杨君德赶紧回答:“我是来旁听的。”
  “旁听的出去!”
  “这是公开开庭,不涉及个人隐私和机密,又不是未成年人案件,为什么不可以旁听?”杨君德不解。
  法官立即提高声音:“我就不让你旁听!你马上出去!”杨君德不从。
  “……你有身份证吗?”法官转而开始检查杨君德的身份。
  “有。”杨君德将身份证递过去。
  主审法官查验后又问:“你是哪个单位的?”
  杨君德回答:“我不愿意在这种公开场合回答这个问题。”
  法官于是大怒:“你马上给我出去!”瞬间,法庭变得死一样沉寂。杨君德脸色煞白,被迫走出法庭。杨君德被逐出法庭后,多次与甘井子区法院交涉,但这位法官不仅不道歉,反而变本加厉,“有旁听的就拒绝开庭”!
  我国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进入法庭;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
  如果说这位法官两次禁止旁听,符合上述规定,理由只有一个,他们是“不宜旁听的人”。但这些旁听者却说,旁听席有约二十个座位,完全能容纳;他们老老实实,无违反法庭纪律的言行,怎么就成了“不宜旁听的人”了呢?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教授指出,法庭规则规定的“不宜旁听的人”,虽然应当由法官认定,但决不能理解为,法官想赶走谁,谁就是“不宜旁听的人”,否则这个规定就成为法官肆意剥夺公民旁听权力的借口。
  记者还了解到,公开审判是宪法的要求,公开审判除体现在允许公民旁听外,还应当体现在开庭前提前公告上,但记者在甘井子区法院却找不到开庭公告的载体。公开开庭,一个看似早已解决了的问题,在甘井子区法院仍是问题。
发表于 2005-1-2 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公开开庭, 为什么不可以旁听?</P>
发表于 2005-1-2 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机器就是牛!
发表于 2005-1-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隐情?
发表于 2005-1-2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就是不让你旁听,你怎么着
 楼主| 发表于 2005-1-2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无奈----------------
发表于 2005-1-3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太狠, 有你好看!</P><>不是不报, 时辰未到!</P>
发表于 2005-1-13 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的很啊,現在當官的就是這麼牛,你又怎麼樣啊!
 楼主| 发表于 2005-1-13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人治!!!!!!!
发表于 2005-1-13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生活有时就像被太监强奸一样——反抗是痛苦,不反抗还是痛苦! </FONT>
发表于 2005-1-1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地方的,把他发配了[em05]
发表于 2011-4-30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有权力说不开庭就不开庭吗?
发表于 2011-4-30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只有在大连一个地方有吗
发表于 2011-5-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太霸道、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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