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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止阻塞
NO OBSTRUCTING
         

禁止锁闭
NO LOCKING
         

禁止用水灭火
NO WATERING TO PUT OUT THE FIRE
         

禁止吸烟
NO SMOKING



禁止烟火
NO BURNING
         

禁止放易燃物
NO FLAMMBALE MATERALS
         

禁止带火种
NO MATCHES
         

禁止然放鞭炮
NO FIREWORKS
 楼主| 发表于 2008-3-31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办理旅馆业开业审批手续

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和公安部关于特种行业管理的有关要求,旅馆业的开业审批应履行如下手续:
(一)申请经营旅馆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应持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介绍信和旅馆的建筑平面  图,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
    (二)持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筑平面图(含安全防火设施内容),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领开业审批表,按规定逐项填写一式三份,交给治安、消防部门,经当地公安机关派员(或聘请专定)实地勘查(检查),符合安全条件的,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凭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公安机关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营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后3日内,到当时县、市公安机关备案。
没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明和营业执照的旅馆,一律视为非法经营,必须加以取缔。
申请开办旅馆业应提供什么资料?
申请开办旅馆业的,必须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附交如下材料:
(一)标准房号、床号、出入口通道和楼层服务台、监控装置的旅馆建筑平面图;
(二)住宿登记员培训考核资料;
(三)旅馆安全保卫机构、人员配备资料;
(四)安全防范设备(防盗、报警、通讯、监控等)配置资料;
(五)房屋建筑鉴定或验收资料;
    (六)消防设备鉴定资料。
 楼主| 发表于 2008-3-31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吧消防预案

  灭火预案

  一.发现火情后,当值网吧管理员首先引导网吧内的客人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网吧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二.当值的网吧管理员立即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网吧管理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疏散预案

  一.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网吧管理员要马上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网吧管理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二.当值网吧管理员应正确引导网吧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三.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网吧管理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四.当值网吧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为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挥的指令,对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护来本网吧上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消防管理办法》,结合本网吧的实际,制定本规定。凡在本网吧当值的管理人员均须依照本规定,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网吧的放火安全工作。

  一.网吧业主和网吧管理员的职责

  1.结合本网吧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进行经常性的放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3.建立本网吧放火档案,确定本网吧的放火重点部位,制定单位灭火、疏散、逃生方案。

  4.定期进行放火知识的和灭火技术的培训,要求人人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加强对当班人员的管理,要求当班人员身体健康,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扑救初级火灾。

  二.消防措施的管理

  1.一切消防设施不得随意乱动,挪用。

  2.要爱护消防器材及灭火工具,对无故损坏者要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发表于 2008-3-3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个和安全生产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吗?
发表于 2008-3-3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发表于 2008-3-3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和安全环境密切相关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3-31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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