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在某培训班上课,有学员问我:所有的工伤都是生产安全事故吗?要想弄清楚这个 问题,必须明确:
1、
什么是工伤及工伤认定的范围?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的后果?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的后果有四种情形:一是人受到伤害,物也遭受损失;二是人受到伤害,物没有遭受损失;三是人没有受到伤害,物遭受损失;四是人和物都没有受到伤害,只是时间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3、
工伤与生产安全事故之间的关系
从第一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有些工伤是生产安全事故中产生的,如第十四条(一)(二)(三)(四)第十五条(一)中的情形;有些工伤则不一定是生产安全事故中产生的,如第十四条(五)(六)第十五条(二)(三)中的情形。所以我认为所有的工伤不一定都是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
从第二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出:生产安全事故有些发生工伤,如事故后果的(一)(二)两种情形; 生产安全事故有些则不发生工伤,如事故后果的(三)(四)两种情形。所以我认为所有的生产安全事故不一定都产生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