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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 2008年09月16日     文章来源 :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1号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央企一员,如果是真的,我一定会和大家一起分享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 2008年09月16日     文章来源 :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1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7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达到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

  附件: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表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央企一员,如果是真的,我一定会和大家一起分享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 2008年09月16日     文章来源 :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1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7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九条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达到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

  附件: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表

  
发表于 2008-11-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是真的就看各地安监局是不是雄得起哦.
发表于 2008-11-1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安监局不是雄得起哦
发表于 2008-11-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势所趋,但请大家也不要太急功近利,任何事物总有个发展的过程。
发表于 2008-11-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yi xia
发表于 2008-11-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企业的为了设岗位,自身的安监队部都不错的!
发表于 2008-11-7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结束的安全环保大检查,把我累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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