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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杭州地铁梅小峰就地铁塌陷事件给张泉灵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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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组负责人
  及著名主持人张泉灵的一封信
  
  《东方时空》栏目组负责人、张泉灵:
  你好!
  我叫梅小峰,是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项目部常务副经理(身份证号:320981197811295994)。你主持的《东方时空》栏目在2008年11月18日21∶30播报的“杭州地铁工程事故追踪”时,在“事故缘何而起”播报整段原话为:
  事故缘何而起
    主持人:是什么原因造成这起事故呢?中铁四局杭州地铁一号线湘湖站常务副总经理梅小峰向记者透露,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立刻成立了事故调查专家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点,一是杭州的土质特殊,经勘测,发生事故的这段路属于淤泥质粘土,含水的流失性强。第二个原因是事故坍塌所在地点风情大道一直作为一条交通主干道来使用,来往车流量大,包括不少负载量很大的大型客车、货车都来往于这条路上,这给基坑西面的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另外一个原因是今年十月份杭州出现的一次罕见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动性进一步加大。梅小峰表示,"责任在我们施工方"。他说,这属于突变情况,之前真的是没有预料到。昨天,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在杭州地铁施救现场视察情况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随即痛批了地铁施工相关负责人。
  在此我以我个人的名义澄清,我从来没有说过“责任在我们施工方”这句话,也从没表示过“责任在我们施工方”的任何意思。首先,我要说的是我的身份,我是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项目部常务“副经理”,不是“副总经理”,你们连我的身份都不明确,何来报道属实!再者,我作为一个项目常务副经理,我没权利和资格去给这起事故定性。其次,稍有思维能力的人都能够从上述文字中看出前后严重不符合逻辑。上述文字中三点原因的内容是自然地质问题和道路严重负载问题,这些内容与你栏目所杜撰的“责任在我们施工方”前后矛盾,就象天气预报正在说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又突然说阴雨连绵,冰雪交加的逻辑。按照张主播的逻辑思维推理,我有操纵自然、呼风唤雨、改变杭州土质、指挥全国车辆走向的超自然能力!
  其实,我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凡的人,不但没有操纵自然的能力,并且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自参加工作以来,我长期背井离乡,放弃家人团聚,为了祖国的建设和国家经济的发展,奔波在祖国最需要我的地方,逢山开路,遇河架桥,我和广大农民工兄弟一起在机器隆鸣的工地上流血流汗,为国家的建设奉献着青春。每到逢年过节,你们都在和家人团聚,欢声笑语,我只能偷偷躲闪过父母期盼我回家的眼神、收藏起对妻儿思念和兄弟们在荒芜人烟的地方为你们修筑着加快你们回家团聚步伐的路。当我看到青藏高原上由我们一掊土、一滴汗筑起的天路时,当我看到你们坐在火车上飞奔祖国大江南北,洒下一路欢声笑语时,我愧对父母二老的不孝、惭对妻子的错爱、难以弥补孩子父爱的揪心之痛才能得到些许安慰。
  杭州地铁坍塌事故的骤然突发,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出结果之前,我作为上千人的救援队伍之一员,日夜浴血奋战风雨交加的事故现场,饥寒交迫,没日没夜的组织救援工作。失去了自己两位亲兄弟和十多位农民工兄弟,我已是无比痛心,而你,张泉灵女士,高高坐在北京温暖的演播室理,未审先判,在全国人民面前对我公然诽谤,让我对你们媒体崇高的感情一落千丈,让我奉献祖国的一腔热血跌入冰川。在我的心目中,对媒体、记者总是怀着崇高的敬意,因为我觉得你们具有正义感,事实求是,敢为人民说真话。今天,你作为万众注目的中央媒体之一,作为国家权威报道机构,有着一句话可以让人上天,一句话可以让人入地,一句话可以天下大乱,一句话可以发生无数个汶川大地震的能力。可是,我百思不得其解,你们以我之口说事故责任在施工方,来诽谤我一个平凡无辜的劳动者究竟何意?这种无中生有,是一时疏忽,还是道听途说?你这种断章取义,低劣杜撰的用词、恶意炒作的行为让我震惊“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让我对部分媒体为了达到自己利益的目的不惜损害、牺牲人民利益感到寒心。你的这种行为同时也给我个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我在工作上造成了极大的压力;给我在精神上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我已近崩溃边缘。如果说我个人的牺牲,全国人民带来欣慰,我也认了。如果我个人的牺牲仅仅是能给你们带来成功的收视率,为了实现你那漂亮的脸蛋下隐藏的利益快感,我担心下一次那张“樱桃小口”里吐出的是亿万人民中的千千万万的“梅小峰”。
  在我不顾生命危险参加救援抢险之时,听朋友告诉我你们这样恶意中伤我的事实之后,精神受到严重的打击,我彻夜难眠并给你写了这封信。我是社会亿万民众中的一个普通分子,你们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对我个人的伤害也许对社会来说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这种无视事实,主观臆断的行为,会伤害多少背井离乡、艰苦奋战在祖国建设战线上的劳动者?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你们作为党和人民的媒体,公然欺瞒党国、欺骗人民,诽谤无辜弱者,这是人民的耻辱。古人云:“事实胜于雄辩”,也许公众在某种情况的误导或蒙蔽下,黑的也变成了白的,白的也变成了黑的,但是这些蒙蔽人民、愚弄百姓的行为,最终都会有历史来澄清,都会遭到人民的唾弃!
  对于你们不符事实、无中生有的报道,感到无比震惊,在此我郑重澄清事实并要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1、要求你们迅速澄清“梅小峰从来没有说过责任方在我们施工方”的事实;2、要求由于你们的行为造成对我个人的伤害在全国人民面前公开向我道歉;3、本人保留上诉的权益。
  同时,我在此呼吁全国人民支持我维护我正当的合法权益,呼吁全国人民对部分媒体睁大眼睛,分清是非,并给予他们更多的监督。梅小峰在这里给全国人民鞠礼了!
  
  致信人:梅小峰
  2008年11月19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2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感谢各位对我的支持,对一些网友的误解我完全可以理解, 因为大家一听说工程事故,自然而然地会用“豆腐渣”、“违规操作”等惯性思维来判断。对于某些官员利用职权在操纵媒体,愚弄百姓,推卸责任,媒体背弃道德已经让我感到震惊.刚才看到一个朋友的回帖,说我是枪手拿钱发帖,我不知道说这话的人本身是不是一个枪手,还有他后面”拿钱发帖死全家”的诅咒,说句不文明的话,真希望这个诅咒是灵验的.其实,我知道,大家为什么都这么义愤填膺,为什么这样深恶痛绝,因为大家都有一腔热血,都身怀正义感,不管你们怎么看我这个帖子,还是怎么回复,我都可以理解,但是请各位追根溯源,了解事情真相后才好下结论吧。是的,也许你们都会说,你们不在现场,怎么去知道呢,是的,都是一样的,我们都应该等结果出来后再来指责,如果说我的个人的牺牲能让大家明白真相,我宁愿用生命来换取. 目前事故原因正调查已经接近尾声,专家组初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
  一、设计方案不合理。主要是地下连续墙设置深度不足,插入深度不到1倍,据西南交大地质专家曹教授分析,在杭州地区,因土层软,水量丰富,至少要达1.5倍,甚至2倍,他说这样的问题在东南沿海城市地铁施工中就已暴露,并发生了事故,可惜杭州地铁却没有吸取这样的教训,致使事故再次重演。中国唯一的地铁及隧道专业顶级设计院的副总工程师万总也认为1倍的深度,可能是临界状态,是一种整体的滑移破坏,整个地铁结构就象坐在一个不稳定的西瓜皮上,在内部再如何加强,都与事无补,即是在施工阶段不出现问题,正式运营也会出现,从而造成更惨重的结果。据了解,承担此次设计任务的设计院为北方某设计院,据该院设计师介绍,他们对南方地铁,尤其杭州复杂地质条件下如何设计有些还没有足够的认识,这可能也会导致隐患的发生。
  二、风情大道汽车荷载超标严重。据杭州市交通部门透露的信息,原道路设计车流量为3000辆,因附近几条道路整修,所有车辆均从风情大道通过,预计达30000辆/日,超标10倍,且有大量超重车通行,而设计单位根本没有预料到这样的情况,造成地铁工程承受严重过多的的荷载,从而发生重大事故。据称施工单位多次向资方反应,要求限制车辆通行,且报告路面出现裂纹和下沉的现象,但资方反应冷淡,说要限制车辆通行,他说了不算,有本事自己去找市长,拒绝受理,态度相当强硬。
  三、典型的地方政绩工程,为少数大款、官老爷服务的工程。这表现在急功近利、贪图虚名,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按经济规律办事,靠拍脑袋、靠谁官大谁就说了算办事。据调查,杭州地铁至少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好大喜功,盲目求快。杭州地铁1号线国家发改委批复完工日期为2010年,而该线主管部门的部分领导,不顾在拆迁滞后一年,于今年6月才实际开工的客观实事,仍要求工期提前至2009年完成,实际工期仅1年半,要求打造全国最快,甚至世界第一快的“杭州”速度(据查资料,合理的工期应为3~4年,而国外发达国家却往往为6~7年),迫使将原分段分层的开挖方法改变为大区段整体开挖,以满足工期要求。
  拍脑袋决策,长官意见代替专家论证,少数富人的利益代替人民群众利益。对一个城市地铁路网的层次和分工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考量;线路设计的前期论证做得不够扎实,开工不久就左改右改,造成重大的工程变更和投资失控,给后期工作带来很多隐患。据杭州市规划局一名官员表示:根据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的杭州地铁方案,湖滨站口设在西湖大道与延安路的交叉点上。但在2007年3月,这个已经通过法定程序的规划突然被“稍做调整”,改从延安路和将军路斜穿通过开元路至西湖大道。同时,一号线江南终点站由城厢街道变更为远离萧山老城区的湘湖区块。由于该区域并无密集居住区,仅有宋城、万科等集团开发在建的高档别墅区,该方案一经公布就曾广遭质疑,认为是为少数富人服务,而特意设线于此。专家也认为在如此复杂地质区域设线,必然面临巨大的安全风险。但极少数当权者置民意与专家意见,仍然选择了一条面临巨大风险的线路。我们不禁要问,这里面是否有无官商沟结的问题。
  不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盲目压缩投资,也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重要原因。在前期的策划阶段,就有专家指出出事的湘湖路车站,原为一条河流,后被回填而成,地质条件极差,不宜采用造价低廉的明挖法进行施工,认为该方案严重破坏环境,损害居民利益,施工过程风险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建议采用暗挖盾构法施工。但资方因担心成本过高,影响运营利润,予以否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京军博地铁车站,地质条件要比杭州地铁好得多,但专家仍建议采用暗挖盾构法施工,北京主管部门果断采用了此合理建议。据了解,投资方为减少建设投资,不断压缩各个环节的投入成本,各种安全措施不断弱化,如:取消基底加固,不愿投入因交通管制还需增加的费用,致使车辆通行数量严重超标等。对此设计部门也有相对大的苦衷,设计不得不偏于冒险。
  四、有专家指出杭州地铁存在“边规划、边建设、边修改、边拆迁”等N边不科学现象。各种不合理的情况,最终不在施工阶段暴发,就会在运营阶段暴发,据知情人介绍,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别墅在事故几天内仍未拆迁,增加了许多多余的荷载。据资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杭州地铁至今仍有很多手续尚未完善,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到工商行政部门备案等,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违规工程。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2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杭州地铁事故,我想说的。。。大家充分讨论

若媒体不改变方式,很难找到事故的根源!!!悲剧还会发生!发生这么大的事可不是工程是哪个作业人员作业的、民工有没有培训的事那么简单!这么大的事要么就是勘察设计不到位,要么变更设计不及时,要么就是施工单位技术方案不妥,种种这一切都和上级管理部门脱不了干系!就拿最后一个技术方案不妥来说吧  这也是根据设计图纸编制的并且通过监理业主各方批准的!出了事怎么就一股脑的怪施工单位?!还有一些媒体及官员说施工单位发现了隐患为什么不整改?这个要看什么隐患?若要是配合施工的配套的安全设施或者是由于施工质量不良造成的,施工单位无条件就整改了;但若要是发生实际情况与设计严重不符!就要上级管理单位给个说法了,原因主要有二:一,合规问题,若施工单位不经过变更设计,一旦处理过程中出了什么事,这可是不按设计施工,没有经过主管单位同意,私自变更施工方法了,那就更说不清了!罪加一等!!!其二,费用问题,现在工程本来单价就低,就算你安全处理过去,费用谁出?别以为施工单位都是老板,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孙子!就连民工都可以说民工都可以说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我也是农民出身,可不是贬低农民,只是把事实讲出了,若没有钱工资从何谈起?!好多情况都是职工工资不发,先满足民工的。还有,若遇到个流氓包工头,弄不好再敲诈你一下,现在敲诈简单很,现在不是和谐社会吗?有什么想敲你的,只要在大厅公众之下一闹,自然有人逼你满足他们的要求。那就有人又问了,你们这么受他们敲诈,为什么还要找他们干工程?这里面不得说不说的是,现在国家大规模的上基建设施,就拿前几天的4万亿来说吧哪个单位一下能承揽这么多的工程量,这种大上快下 哪个施工单位敢急聚扩张?一是找来的人员施工素质很难整体提高,二是,高潮完了还不是泡沫灭了,这一大推人员又如何安置?所以,就找一些农民工了,不信你看,从珠三角回来的打工族,也很快会有一部分充实到其中,好的说在国际国内经济萧条的情况下解决就业问题,坏的说施工单位是违法分包,使用刚放下锄头的农民工。所以,我还是想说处在激愤中的媒体、官员,冷静下来仔细琢磨一下悲剧发生的根源,治病要治根,方能有效,否则,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关键大家要说实话,勇于承担责任!我们的安全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上一个台阶,才能减少悲剧的发生。
发表于 2008-11-22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牢骚无所不在!牢骚既抗争!!!
发表于 2008-11-22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致令人尊敬的——梅小峰

您还是把上诉的经费利用到“注安”考试当中吧!
中国永远只会有任劳任怨的安全人,不会有伸张正义的“律师”!!!
发表于 2008-11-2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啊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2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声明我和梅小峰根本都不相识,同是修路、开山、架桥之人,他们当中好多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自己的事业。我之所以转载这篇文章到安全论坛上,因为我知道这里有好多从事安全管理的人,他的一番话深深感动了我,出了事故之后我们除了自我检讨,真的有必要挖挖深层次的原因。
在这明确一下,注安对大学毕业又从事安全管理的人来说并不难考,出两趟差,买几本书,几百块钱而已。我08年第一次考,都是80分以上。
发表于 2008-11-2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的帖子

感谢您的劳动,让更多的人开开眼界!!!
尤其令本人眼界大开!!!再次感谢!!!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22 14:34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的帖子

我也看到您在“隐患积累,终将造成事故”里的帖子,说的很有道理!我们现在所做的就是呼吁国家切实重视安全管理,工程承建各方重视施工安全,尤其施工单位更要加强安全管理,而具体到我们个人要尽到一个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良心。

[ 本帖最后由 rcz2008 于 2008-11-22 15:25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经济貌似繁荣,但是这其中堆积着多少个别集团利益、地方利益的猫腻呢?
这难道不是国家安全发展的隐患吗?
举国上下一盘棋,只是书面上而已!
发改委和中纪委好好查一查违规、违建项目吧!
统计局也别再把这些耻辱数据列入每年一度热热闹闹的GDP之中了!
只有当那张带有某种讽刺意味的“山寨版”的中国地图彻地没有市场了!
中国才叫真正的强大了!!!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22 14:51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2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的帖子

那么就再次响应一下总理、书记有关的号召吧:
“面对金融风暴我们首先面对的就是——责任!包括各个领域。”
我想由于职业关系,安全从业人员很容易接受并执行这一要求,
可是,整天觥筹交错的政绩官员有多少理解能力呢???
事实胜于雄辩——某些人确实不行!!!
发表于 2008-11-2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尤其是领导者!
我在想现在社会注重证据,你说了那么多?你有证据吗?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2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他们是有证据的,工程变更的惯例是:若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施工单位要上报变更建议书,通过监理、设计、业主批准后实施,看他们敢不敢拿出来了。
发表于 2008-11-2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的帖子

那么从您的职业角度分析,施工单位该负什么责任呢?
这么多年了,建筑转包、再包,
农民工培训问题(包括安全培训),
工程量签证程序和实际落实执行情况(包括安措费),
责任制落实(包括安全责任制),
有没有教科书上那么理想??
是本工程、本事故个体现象吗??
临死按照“责任制”拉个垫背的本无可厚非,
但是,遗留了这么多年的问题,今日才现露,早干嘛去了?
发表于 2008-11-22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的帖子

另外,您自称看过我的一些牢骚!
那么,您认为您是什么阶级???
发表于 2008-11-22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工方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事实。现在是准备资料,在法庭上减轻对个人的处罚。
发表于 2008-11-22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梅好好学习学习国家的法律文件,以后多用几个注安帮你把住安全关是真的。
发表于 2008-11-22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回味!!!

“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疲劳”经典之作了!
收藏了,以备后用!!!
发表于 2008-11-22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批判媒体的那些言论也不错,学习一下!
不过悔晤的有点晚了。。。
发表于 2008-11-2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你问好

向你学习。小梅。向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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