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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cz2008

转载:杭州地铁梅小峰就地铁塌陷事件给张泉灵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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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施工单位安全人员是花钱的而且只说不好的,所以老板不喜欢,而施工技术人员却可能因为使用新技术而给老板节约成本所以老板重视,可是一旦出安全事故恐怕节约下来那一点钱就什么都不够了。
发表于 2008-11-2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的帖子

都按标准做了,那就只有说好的了!嘿嘿——辩证法!!!
发表于 2008-11-24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还是比较靠谱的,我也是搞建筑的,还是明白其中的奥妙玄机,同情梅小峰,作为施工方的中铁四局,不应该承担全责,现在的媒体。。。。。。。。唉
发表于 2008-11-24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小峰你在赚不该赚的钱。
发表于 2008-11-24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的帖子

到底是“媒体的问题”?
还是“媒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素养问题”?
还是“全民安全素养的问题”?
一定要搞清楚问题本质!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24 16:06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的帖子

这个项目的钱不赚,还有什么可赚钱的项目?
这样的项目不承接的话,企业法人恐怕会当着全国人民的面“诉苦”了!
只不过是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而已!!!
这句话,论坛的每一个人都应该背诵下来,牢记心里。
总有用得到的时候!
“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疲劳”!!!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24 14:40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两个帖子,个人觉得还算切合实际,大家看看

作者:梅小峰123 回复日期:2008-11-21 16:44:03    
   上面的这位网友,你好,也许以前别的工程事件造成了你的惯性思维.杭州地铁事故点的工程情况大致是这样的:坍塌的基坑设计在风情大道的边上,这一段地铁的走向是和风情达到平行的,紧紧地靠在风情达到边上,由于开挖的很深,最深处达到16米,相当于5层楼还多的深度,这样一来,风情大道的边就要开挖成悬崖一样的峭壁,大道的土就会向基坑里滑坡,为了防止滑坡肯定要用很厚的水泥挡住,这就是所谓的连续墙,按照风情大道的承载标准,日车流量在3000辆左右,极限也只不过7000辆,由于这边的交通问题,风情大道的日车流辆达到30000辆,超过了正常的10倍,我们曾经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限制车流,进行封路,但遭到拒绝,这样我们在连续墙上加支撑时又特意比设计还多加了一层,也就是说质量所达到的实际情况,比设计的要求还高出许多,但是,杭州前期的连续降雨,加上周边道路的封路,使所有的车辆都集中到风情大道上来了,这样以来,连续墙承载不住压力,造成了坍塌事件,在这里简单的概括一下大致的原因,希望你能看明白.

作者:枫梵舞 回复日期:2008-11-21 17:35:22    
  一群人义愤填膺的骂你妈个B!都懂什么?总是以惯性思维浅度的思考每个问题,动不动就开骂。出了这事情谁都他妈的有责任,施工方你没责任?你作为专业人士,看到问题你没提出,没去解决,你们的心被猪油蒙住了!政府?我都不想说了,除了张口喊政绩还知道什么,你说出来的话,下面哪个人敢反对,都执行呗,你人模狗样的来检查一下,说完一番话就走了,你懂个叼啊,乱发个球言啊。监理=傀儡,除了敢在施工单位面前喊两句,还敢放半句屁?其它单位都不一一举了,没出事大家皆大欢喜,该拿的拿点,拿不到的舔个脸陪个笑,让领导欢欣点。出事了,都摸摸自己的良心吧,想想那些埋在下面冤魂蜷缩的身体!但众位网友们,你们又在盲目的骂谁?在当前这种环境下,在任何一个行业,你都是一个侩子手或帮手!在建筑行业,施工单位你说碰到这种事情能干嘛?能干嘛?蚍蜉撼树!懂吗?你提出来有什么用?让人家笑死了,让领导烦死了,怎么这么烦啊?领导提了又有什么用?他跟谁说去,他怎么做,当前建筑行业的安全隐患多着呢,每条都按国标做吗?各位看官,你这个工作做的很标准吗??政府催工期,甲方资金紧张,设计设计不对,你说施工单位怎么反对?这还是工建项目,看看那些做房产公司项目的,卡的你一不小心就亏!还规范,你把你屁股卖了也没那么大的投入。看到电视里每天在播放说工人培训不到位,我真笑死,别的行业的,你们说内陆省份农民工培训的事情你相信吗?更比说在施工项目单位做培训,不都是走过场,做做资料,骗骗大家啊!还他妈的装模作样搞什么应急预案演习,摄像机刚放下就收工吧?这年头,谁不他妈的在演戏!
  不过还是争论好,总是出一件事希望解决一样,否则那血是白流的了,或者到了某一天,埋到下面的就是你。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啊!梅经理确实只是一枚棋子,一个小兵,他没有把问题报上去,是他没有良心,但这片良心,中国很多人都摸摸自己看,有没有!央视不懂就别乱报,你偏离真实,说明你也同样因为某种原因没有自己的良心,在这个事件中,那你也同样有罪!不把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只因为自己的无知而随意爆出的缺乏职业道德或者因为某种东西使然而不把所有的东西暴露在阳光中,只把矛头指向施工单位,那么让这件事情只是让施工单位做替死鬼,事情不了了之,建筑行业继续,那么今后还会有更多死去的冤魂,很多可以避免死去的人会无法避免,作为建筑工作者,我害怕!

更详尽了解,登陆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6/1/96470.shtml

[ 本帖最后由 rcz2008 于 2008-11-24 15:34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的帖子

“天涯”的帖子,切合什么实际?
一大批不太了解事实真相和安全流程的人员,讨论的热和朝天。
只不过是获得了公众舆论支持罢了!
如果全民注安了,估计才能符合实际!!!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24 16:21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别经历过地跌、隧道施工的人员,讲的还是挺实在的!
可惜,于事无补!
难道,这就是中国的“建筑专业人士”的道德水准和水平了???
都是“事后诸葛亮”!悲哀。。。。。。
发表于 2008-11-24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一下:作者:踏梦看花 回复日期:2008-11-22 18:56:17 

呵呵,既然你那么说,我就说的详细些。
   我也是所谓的施工单位,即工程施工的最终实施者。
   1、一些压缩工期争取提早完工、安全经费不足等等情况都是客观存在的。
   2、但是这都不是绝对的,这一切都是必须以安全为前提!这个安全包括:施工安全、质量安全。
   3、业主压缩工期,施工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尽量达到要求,但是条件实在不允许,可以出具书面报告等予以说明,申请延期的。
   4、业主强行压缩工期,并且是夸张的4年变1年半,、我想,也许小的施工单位无能为力,作为中字头的大单位,面对这样情况不知道合同是怎么签的?是一开始就是1年半还是签的四年。进现场以后通知变更为1年半?缩短如此多的工期,明显就 不和常理,作为500强的中字头企业就没有能力去据理力争?
   5、还是那句话,工期是死的,情况是变化的,就我接触的一些工程,很少有按期完成的,应为现场情况复杂,变更、整改繁多,往往是不能按期完成,这一点,虽然业主、甲方也批评,但是只要条件客观存在,也就是发泄一些而已,该怎么办 还是怎么办。
   6、我说的妥协这个除了第4点说的以外,还有就是,现场出现巨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是执行方,单绝对不是机械执行方,不要拿执行方来推诿!面对安全隐患,施工单位首先是必须自行排查、处理,如果是重大隐患,需要延期、增加费用,可以申请监理、业主实际勘察,递交报告、处理的施工方案等报批,如果,业主、监理批示:此隐患不影响施工安全,照常施工。你们就可以施工,出现问题,自然不会赖你们。 问题是,你们做了吗?
  
   说那么多,说真的,其实我的施工经验也很少,仔细的看了前边各位的帖子,对施工安全、施工工序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很谢谢前边具体分析的朋友。
  
   这些年干工程,经历了很多,说真的,干工程,很苦,别的不说,光是上晚班,只有同事,没有其他别的朋友,同事毕竟是同事,不是特别和的来的,很少能会玩到一起。 那种孤独,很郁闷。往往有同事应为长期施工,对象黄了的,我也一直到处跑,对象都没有。
  等等。。。。。。估计搞工程都有同感
   但是这些 都是客观存在的,既然干了这行,也没什么办法。既然干了这行:
   就要对业主负责,把工程干好,干安全。
   就要对下边干活的工人负责,做好安全措施,尽量不拖欠工资,即使拖欠也做到不拖黄了。
   最后要说的是,安全无小事,关系到方方面面,我就亲历好几次,但是庆幸都没出事故。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的帖子

恰恰相反,是他们和工程(安全、质量、工期、资金等)打了一辈子交道,才如此了解其中厉害所在。其他不是行内才是哗众取宠,制造噱头!一些媒体肯本没有调查到事故的真相,就想当然的乱下结论。还有我们的政府还没调查清楚,就时不时的发表一些导向性的东西,说了还不如不说,说了也白说。
如国务院安委会通报杭州地铁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按条条框框谁不会呀,关键是要找出象事故案例分析中的最最直接的直接原因,该事故到底是因为谁导致选线不合理,因为谁变更设计不及时,因为谁隐患治理不彻底?
首先说责任制问题,施工单位根据开挖基坑的地质情况,认为连续墙设计不合理,即嵌入土层不够深,认识到该处有重大隐患,在向业主申请变更设计未果的情况下,已经比设计多了一层支撑;风情大道流通量问题,我想只要是自称注安的人都知道基坑旁边不准有动载吧况且是比设计大10倍的交通量,这一切施工单位提出来了,业主应该积极的找相关部门去沟通协调呀 你大爷的不管不问,施工单位又能拿风情大道交通如何?!至此,我们再过来想想到底是谁责任制没落实?!
第二发现隐患处理问题,鉴于上面说的责任制问题,结合安全生产法,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坚决彻底处理隐患的方法就是停工、撤人,但是我们别忘了施工单位只是业主工程实施的执行方,就像你鄙视作业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一样,中国现在是权、钱社会,敢问撂挑子走人的单位又有几个?在这还要问一句,到底是谁没有认识到隐患的重要性?是谁没有采取果断的处理措施?至于措施不是一句停止施工走人吧,应该是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对风情大道进行交通管制,再者就是通知设计单位强化设计。
第三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法里施工单位有这条职责,可看看杭州地铁发生这么大的事故,能说这与事后被采访没培训的工人有关系吗?我好想到现在还没听说,那个致害物连续墙是由于作业人员没培训造成的质量事故吧  而倒塌的吧
在这里我还是那句话,安全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事故的发生也是隐患累积的结果,出了事就得切中要害,找当中最主要、最直接的责任人,不能一出事就是施工单位这不对那不对,而忽略一些背后的“主谋”!反而不能解决问题。我看反对此的人大都认为安全生产法如何如何,这个我承认安全生产法使我们进行安全管理的一把利剑,可是中国的法有多少不是给人一种美好的愿望,真正落实下去的又有多少?再者法律只是一个大的框框,具体每一起事故,原因有各有不同,要具体分析,不能拿法律去套,如果去套的话,任何事情都能对号入座,不信,你套套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都一样。

[ 本帖最后由 rcz2008 于 2008-11-24 18:14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的帖子

那么,请你在回复一下50楼吧!
发表于 2008-11-24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的帖子

建设系统这么多年积累了多少痼疾?
有多少会对安全生产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作用!
这么多年了,有没有建设系统的人员来总结?
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都是得过且过,成绩掩盖了一切!
难道有遭一日集中爆发了,想要全国的老百姓来埋单吗???
到底是谁该提高素质???
每个人是否都该重新划分一下阶级成分????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24 18:35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积分真难混啊
发表于 2008-11-24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的帖子

另外,从您的回复可以看出!
除了“天涯论坛”的舆论给了您很大的影响之外(当然也包括我),
您对建筑系统应该还是很熟悉的!
那么,您是否比照认定一下像“梅经理”这样级别的项目副经理年薪是多少??
顺便,您能否在分析一下类似“张女士”一类的新闻工作者年薪是多少???
提醒一下:任何一项职业,其岗位所要求的安全职责都是必备内容之一,这就是“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理论要求”!
可是——
中国有多少岗位只做了百分之多少的岗位职责的工作量,
而忽略了安全这一必备职责的精英人士们,
却拿着其岗位百分之几百的年薪???
这公平吗?尤其对安全从业人员来说,这就更不公平了!
该发牢骚和喊冤的不应该是他们,仅此而已!!!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24 20:3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4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的帖子

成绩是政府的,施工单位只是干活的,只有自我检讨的份,该讨论和总结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我不知道你对建筑行业了解多少。政府好大喜功是一贯的,开会什么的,往往都是经验介绍,出了事没有说都出来自我检讨的。就像前一段的“三鹿奶粉”事件,奶农都知道添加三聚氰胺,难道拥有高科技人才和检测设备的质量监督部门不知道吗?否也,只是没人捅破这张纸,这里面牵涉到多少个利益链条,没有谁愿意置身于漩涡当中,最后还不是从国外引爆国内。杭州地铁事故也一样,出了事,不能光象骂三鹿奶粉一样骂施工施工单位,也要象质检局局长李长江下课一样杭州市分管地铁市长、业主等爷们下课几个。

另外,我不知道你想我回复50楼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08-11-2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的帖子

50楼就算了,回复56楼吧。这个问题比较清楚而且难度不大!

另外友情提醒:有些关于外星人的业务,咱们地球人最好不要插手!只管看热闹就好了!

[ 本帖最后由 cf__tom 于 2008-11-24 18:52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4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皆是天意,不是人为”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08-11-24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工作者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团结一致,团结才眼力量,团结才能使注安得到发展。
发表于 2008-11-24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的教训是我们安全工作者在今后工作应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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