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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安条例怎么和北京考助理安全工程师有抵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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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条例第二十条【执业领域】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执业。
二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在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执业。
但是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分危险物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其他安全5个专业,每个专业设两个科目。参加全部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需在本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格证书。
矛盾就出来了,助理安全工程师不能在建筑施工安全、煤矿安全专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执业,考两个专业的助理安全工程师什么用呢?
请大家讨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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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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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存在矛盾是正常的,因为条例是讨论稿,注册考试在前。
现在的讨论稿和现行的有关规定有冲突是正常的,所以大家才会去发现问题甄别校队
发表于 2009-9-2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必要一定要是一级注安吗?一级注安还是偏向安监局,中介,高危企业高管层,比较全适。还有,一级注安的通过也要提高难度。
发表于 2009-9-2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疑注安条例:   二级注安不能在高危行业执业?难道还不如一个安全员C证?

支持北京助安:  以后注安应该分专业来考,分专业执业,这样才能让注安更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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