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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公司“一个决定、三个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基层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全矿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各工种、岗位、操作项目实际,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安全预控” 确认法实施细则,并不断丰富其中的内容,力求达到所有上岗人员掌握“安全预控” 确认法要领,高标准执行规范动作,上标准岗,干放心活,努力消除现场事故隐患,以实际行动推动我矿安全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安全预控”确认法是一项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管理方法,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推行“安全预控”确认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推行“安全预控”确认法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主管技术员是本单位推行“安全预控”确认法具体内容的第一责任者,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本单位“安全预控”确认法工作始终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
三、切实加强对推行“安全预控”确认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安监处负责工作现场各单位“安全预控”确认法落实情况的考核,企业管理科负责对各单位“安全预控”确认法整体推进情况的跟踪考核。
四、由于各单位工种、岗位及操作项目的不断变化,“安全预控”确认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必将发生变化,适应这些变化的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将变化调整后的实施细则报安监处备案。
五、考核
1、各单位下井人员以班组为单位,在井口候罐大厅做入井前的宣誓。每少一人,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扣罚跟班管理人员200元,并对党、政、技每人扣罚100元。
2、对工作中不执行“安全预控” 确认的责任者给予50元处罚。
3、各单位“安全预控”情况纳入季度安全流动红旗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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