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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管理》被抄袭,多位名人做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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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4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网上屡屡出现“最牛抄袭”之说,但能够抄袭之后,还能让众多名人联袂推荐的绝无仅有,应该算上“史上最牛抄袭”。

————涉及余世维、路长全、严介和以及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等———
————名人为精神产品代言是否有法可依?————

   
      公司曾经组织我们写过《第一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无上法则》(简称《第一管理》)读后感,所以,我对《第一管理》很熟悉。最近见到一本《责任胜于能力Ⅱ》(简称《责任Ⅱ》),读着读着感觉似曾相识,对照发现,《责任Ⅱ》大段抄袭《第一管理》(不是整段而是整个章节)。我还惊奇地发现,象明星代言伪劣产品一样,余世维、路长全、严介和以及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等多位知名人士,竟然会联袂推荐抄袭之作。
   
      一、两书部分内容对比
      
(一)标题
      1.“能承担责任,才能安全生产”,是《第一管理》第三章标题,《责任Ⅱ》用做“第十二章”中小节的标题。
      2.“堵住事故漏洞靠人人尽责”,是全新升级版以前的《第一管理》第二章第一节标题,《责任Ⅱ》用做“第十二章”中小节的标题。
      3. “让岗位负起责任”,是《第一管理》第三章第5节标题,《责任Ⅱ》用做“第十二章”中小节的标题。


[ 本帖最后由 bcg0000 于 2009-11-15 15:2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4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关于“安全责任”的论述整个章节抄袭,手法是直接摘抄。

        
        《第一管理》第三章第3节原文:
        
        我们的社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视安全,各个组织、各个团体、各种媒体,都在做安全工作,从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再到安全年的提法,我们可以感受到来自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无论是学校、社区、政府机关,还是车站码头、工厂工地,新安全运动已扩展到全民全社会。可以说,【顺序1】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这场影响深远的安全运动中,谁是责任的主体?
        我们说安全生产,谁在生产?企业在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运动的中心,毫无疑问,责无旁贷。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体系,首要的一条就是政府监管、企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执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责任,【顺序2】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顺序3】并不是说他是主体,他就是主体,这不像给孩子起名那么简单,叫你张三李四,你就是张三李四。社会各界还必须让企业真正成为主体,承担起安全的责任。首先要做的就是调动愿望,让企业认识到,安全才能生存,生产才能正常进行,消费者和社会才能接受,才能有效益,企业才会有市场竞争力。认识到了,企业就会自觉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当然,对一些浑浑噩噩的经营者,政府的监管责任就是制定规则,加强管制,迫使就范,让企业在安全、环保和维护员工健康以及社区利益方面与政府合作。
        按照现在的安全体系,企业是理论承担者。看上去企业已经成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了,但是,企业能够天然地承担责任吗?现在看来,还是有些问题。企业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安全责任如果仅仅是在名义上承担责任,不是事实承担,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就不会落实到位。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后,某些企业减员增效,精简机构,把安全机构取消了,只是安全的标语口号还在墙上,安全的台账制度还在桌面上,这就很难说企业已经承担起安全的责任了。
        作为有生命的组织形态,【顺序4】安全生产的责任必须进入企业的骨骼、溶入血液,甚至渗入神经系统。企业内部要有能够进行责任传递的机制,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企业内部形成纵横严密的责任机构。江泽民同志告诫我们“责任重于泰山”,企业内部必须具备钢筋铁骨才能承担起这泰山般的责任。
        【顺序5】企业仅仅把自己作为公民,拥有责任意识是不够的。在主体责任面前,愿意承担和能够承担,是两码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构建责任体系,就拍胸脯,无疑是在开空头支票、建空中楼阁。
        【顺序6】企业的老一辈管理者都知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句话说的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不扎实,就不能够承受整个企业大厦,就会火山爆发,发生地震,地动山摇。仅仅企业负责安全或者仅仅企业法定负责人负责安全,是无法实现安全的。
        我孩子小的时候对动画片《变形金刚》很热衷,每天晚上准时出现在电视机前。憨厚莽撞的钢索,语音奇特功能多样的声波,可爱却弱小的大黄蜂,还未成熟的红蜘蛛,狂妄强悍的威震天,还有大哥擎天柱……一有事件发生,擎天柱就命令:“汽车人,变形出发!”立刻,一个个汽车人迅即“咔咔”地变成汽车飞速驶往出事地点。他们个个非常英勇,遇有强敌,难以战胜,就再次变形成为“合体”战士,身体重合在一起,成为力量强大的超人,每战必克,战无不胜。“变形——组合”成为孩子们玩耍时的口号。
        【顺序7】作为“责任主体”的企业,也要能够调动企业内部各个方面的力量,配置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变成“责任合体”。企业内部像变形金刚一样,各个分支机构,各个分散的岗位,以责任作为黏合剂,经过变形、组合完成之后的企业,才能成为安全责任的载体。我之所以用“责任合体”这个词,是因为企业内部各个部分既是一个个责任体,又不是独立地承担责任,各个部分相互支撑联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承担安全责任,这才叫“责任合体”。
        【顺序8】如何实现责任合体,就需要借助一套特定的机制来传递责任。
        【顺序9】BP公司承诺:“我们所做的每件事以及我们的所有设施对于我们的员工和顾客来说都是安全的。我们在安全方面从不妥协。顾客、承包商、供应商以及员工的安全是我们的首要目标。”为实现承诺,BP公司制定“黄金定律”,提出,“个人对安全的要求完全合法,同时它还是一项长久的个人责任。每一位员工都应该能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安然回家,不受任何损伤。在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及行业里,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每个人都牢记安全的重要性,肩负起他们个人的责任,并深知应该如何行事。以下是一些简单的关于安全的黄金定律,能够提供基本的安全指导。我们要求每一位员工都仔细阅读它们并按例行事。我们每个人的安全都需要我们大家随时随地坚持高标准地遵循这些定律。”BP公司力求通过“黄金定律”来落实安全责任。
        【顺序10】企业的董事会和经理层仅有安全责任意识还远远不够。佛教讲究醍醐灌顶,用上好的醍醐浇灌人头顶,让人开窍。这于“责任合体理论”极有借鉴意义,就应该把责任意识作为清醒剂,作为一剂良药,从企业的头顶浇灌下去,使整个组织都能接受主体责任意识的滋润,让安全真正成为企业内部各个结构、系统、细胞的一项行为原则或者日常行为意识。
        【顺序11】有了主体责任意识的浇灌之后,企业应该对运行方式、经营理念、内部组织进行细致的分析,重构企业的肌体,再造生产管理运行流程,建立安全生产的各种程序和实体制度,形成组织内部上下相互负责、工艺流程前后相互负责的运行机制。把安全责任作为企业组织的整体责任,在企业的各个岗位、各个部门中形成安全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从责任主体到责任合体的组织转变。
        
        
        以前见过抄袭的,大多抄袭个一段两段,《责任Ⅱ》超强,竟然能抄袭拼凑出整个章节。所以,我这里也整个章节呈现。
        《责任Ⅱ》将上述内容删除了例子调整了顺序组成一个章节《能承担责任,才能安全生产》:
        
        企业仅拥有责任意识是不够的。在责任面前,愿意承担和能够承担,是两码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构建责任体系就拍胸脯,无疑是在开空头支票、建空中楼阁。【见原顺序号5】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见原顺序号1】,而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见原顺序号2】。但并不只是说它是主体就可以了,社会各界还必须让企业真正成为主体,承担起安全的责任。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企业认识到,只有安全,才能保障生存,生产才能正常进行,消费者和社会才能接受,才能有效益,企业才会有市场竞争力。认识到了,企业就会自觉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见原顺序号3】
        安全生产的责任必须进入企业的骨髓,溶入血液,甚至渗入神?系统。企业内部要有能够进行责任传递的机制,将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企业内部形成纵横严密的责任机构。"责任重于泰山",企业内部必须具备钢筋铁骨才能承担起这泰山般的责任。【见原顺序号4】
        企业仅仅拥有责任意识是不够的。在责任面前,愿意承担和能够承担,是两码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构建责任体系就拍胸脯,无疑是在开空头支票、建空中楼阁。【见原顺序号,可能抄袭时间太急,竟然抄重复了!真是笨得可笑!】
        企业的管理者都应该知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句话说的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不扎实,就不能够承受整个企业大厦,就会火山爆发、地动山摇。【见原顺序号5】
        作为"责任主体"的企业,必须能够调动企业内部各个方面的力量,配置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变成"责任合体"。企业内部的各个分支机构、各个分散的岗位,以责任为黏合剂,通过变形、组合完成之后的企业,才能成为安全责任的载体。【见原顺序号6】
        而如何实现"责任合体",就需要借助一套特定的机制来传递责任。【见原顺序号8】
        BP公司承诺:"我们所做的每件事以及我们所有的设施对于我们的员工和顾客来说都是安全的,我们在安全方面从不妥?。顾客、承包商、供应商以及员工的安全是我们的首要目标。"为实现承诺,BP公司制定"黄金定律",提出:"个人对安全的要求完全合法,同时它还是一项长久的个人责任。每一位员工都应该能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安然回家,不受任何损伤。在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及行业里,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每个人都牢记安全的重要性,肩负起个人的责任,并深知应该如何行事。我们要求每一位员工都仔细阅读黄金定律并按例行事。我们每个人的安全都需要我们大家随时随地、高标准地遵守这些定律。"BP公司力求通过"黄金定律"来落实安全责任。【见原顺序号9】
        企业的事会和经理层仅有安全责任意识还远远不够。佛教讲究醍醐灌顶,用上好的醍醐浇灌人头顶,让人开窍。这对于"责任合体理论"极有借鉴意义,管理者应该把责任意识作为清醒剂,作为一剂良药,从企业的头顶浇灌下去,使整个组织都能接受主体责任意识的滋润,让安全真正成为企业内部各个结构、系统、细胞的一项行为准则。 【见原顺序号10】
        有了主体责任意识的浇灌之后,企业应该对运行方式、经营理念、内部组织进行细致的分析,重构企业的肌体,再造生产管理运行流程,建立安全生产的各种程序和实体制度,形成组织内部上下相互负责、工艺流程前后相互负责的运行机制。把安全责任作为企业组织的整体责任,在企业的各个岗位、各个部门中形成安全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从责任主体到责任合体的组织转变。 【见原顺序号11】
        企业是一张纵横交错的安全责任网,安全责任不能挂空挡。每一项工作的安全责任,要有对应的岗位、对应的职务,要让岗位上履行职务的人承担直接责任。不要让岗位在安全责任面前出现空缺,即使是后勤辅助岗位也一样。企业的采购、设计、信息等岗位,在安全中起到很关键的作用。俄罗斯近年来空难事故频发,就是源于航空公司维护保养环节出现了问题。企业必须建立以安全责任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调动各种手段,具体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每个岗位都要分担具体明确的安全责任,不让安全责任出现缺失,安全共担才能实现。
        
       《责任Ⅱ》的《能承担责任,才能安全生产》一节最后一段,在上述《第一管理》第三章第3节看不到,也不是《责任Ⅱ》的原创,而是出自《第一管理》第三章第4节。请看《第一管理》第三章第4节的原文:


        企业是一张纵横交错的安全责任网,安全责任不能挂空挡,每一项工作的安全责任,要有对应的岗位、对应的职务,要让岗位上履行职务的人承担直接责任。不要让岗位在安全责任面前出现空缺,即使是后勤辅助岗位也一样。企业的采购、设计、信息等岗位,在安全中起到很关键的作用。俄罗斯近年来空难事故频发,就源于航空公司维护保养环节出现了问题。必须建立以安全责任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调动各种手段,具体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每个岗位都要分担具体明确的安全责任,不让安全责任出现缺失,安全共担才能实现。
        


[ 本帖最后由 bcg0000 于 2009-11-14 10:12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4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关于“让岗位负起责任”一个章节抄袭,手段是直接摘抄后加入少许佐料。

        
        上面整个章节的抄袭,可能很多人看的不十分明白。这里再以“让岗位负起责任”一节为例,曝光抄袭中的另一种手法。
       1.《第一管理》第三章第5节原文
        岗位是企业中安全责任的主体。个人服从于岗位,在岗位上履行职务,在岗位上承担责任,在岗位上享受利益。美国前总统杜鲁门办公室的门上有句话“barrelsstophere”。意思是,麻烦的“水桶”传递到此为止。这个办公室是总统的岗位,任何问题到“我”这里结束,“我”不再传递给任何人。解决问题是这个办公室主人的责任。企业成员个人对安全负责,就是指对岗位负责,而不是对某一个人负责。因为,企业是岗位相互关联的责权结构,企业的安全责任是靠相互关联的责权机构共同支撑的,所以,企业成员既要对岗位的安全负责,还要对岗位相关联的安全负责,对岗位的上下工序负责,对岗位的前后流程负责,对岗位的上下级结构负责。(此段开头竟然被抄袭两次。)
        
2.《第一管理》第三章第5节原文:
        岗位是企业中最小的最基本的责任单位,企业的安全责任就是由这样一个个的岗位相互关联共同支撑起来的。企业的安全责任只能落实到岗位上,不能落实到“人头”。为什么?因为人员是流动的,只有他在某一个岗位的时候,才需要肩负该岗位的责任。我们一个时期提倡领导干部深入车间工地和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有些企业还有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在工人岗位上干活,那么这时,他就要承担这个工人岗位所肩负的责任,比如质量,不能出次品;比如安全,不能出事故。个人从某个岗位上升职、降职、开除,但是他带不走那个岗位的责任。安全责任永远和岗位联系在一起。
        3.《第一管理》第三章第5节原文:
        “责任落实到岗位”和“责任落实到人头”,代表了安全管理的两个认识角度。要承担安全责任,也需要相应的权利。责任落实到人头就会出现经验管理的盲区,我看张三顺眼就给他权利,看李四不顺眼就不给他权利。但如果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面前就没有了人的区别,只要在岗位上,无论是谁,都会给他配置相应的权利。
        安全管理中责权一致非常重要。对每个岗位都要实行职权与职责一致的原则。有责无权,想安全做不到安全,主动负责意识就会受到抑制。有权无责,将必然导致滥用权力、官僚主义、瞎指挥。
        管理界有句行话:“有责无权活地狱。”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4.《第一管理》第三章第5节原文:
        责权一致原则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金科玉律。岗位的权利和责任越接近相等,安全管理的效果越明显。
        5.《第一管理》第三章第5节原文:
        岗位是责任的核心。在安全管理中,每个岗位上的每位企业成员都应该属于高级管理层。德鲁克说过:“不论一个人的职位有多高,如果只是一味地看重权力,那么,他就只能列入从属的地位;反之,不论一个人职位有多么低下,如果他能从整体思考并负起成果的责任,他就可以列入高级管理层。”
        我们处在责权结构中的每个人,都应该对企业的整体安全负责。
        
        接下来,我们看《责任Ⅱ》抄袭的《让岗位负起责任》一节内容,完全可以看得更清楚:
        
        岗位是企业中安全责任的主体。个人服从于岗位,在岗位上履行职务,在岗位上承担责任,在岗位上享受利益。
        岗位是企业中最小、最基本的责任单位,企业的安全责任就是由这样的一个个岗位相互关联共同支撑起来的。
        企业的安全责任只能落实到岗位上,而不能落实到"人头"上。为什么?因为人员是流动的,"责任"从来不会被赋予具体的人,而是被赋予了具体的岗位或职务。责任只存在于具体的岗位或职务中,但责任却是由具体岗位或职务上的人来承担的。
        
(此处抄袭者添加了哨兵岗位的论述,间隔了一下)
        "责任落实到岗位"和"责任落实到人头",代表了安全管理的两个认识角度。要承担安全责任,需要相应的权力。责任落实到人头就会走入经验管理的误区,我看张三顺眼就给他权力,看李四不顺眼就不给他权力。但如果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面前就没有了人的区别,只要在岗位上,无论是谁,都会给他配置相应的权力。
        安全管理中责权一致非常重要。对每个岗位都要实行职权与职责一致的原则。有责无权,想保障安全却做不到,主动负责的意识就会受到抑制;有权无责,将必然导致滥用权力、官僚主义、瞎指挥的现象产生。
        管理界有句话:"有责无权活地狱。"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此处抄袭者添加了福特和卡耐基的例子,间隔了一下)
        责权一致原则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金科玉律。岗位的权力和责任越是对等一致,安全管理的效果越明显。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权力是伴随着责任的出现与生俱来的,当我们在"授责"时,我们其实就是在同时"授权"。如果我们赋予了企业总经理"全面承担起企业管理经营的责任"时,我们就同时赋予了他"全面经营与管理企业的权力",这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是对一个问题从不同角度的不同表述。责权对等本来是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但显然,有的人对责任本质的认识不清,造成了人为地割裂责任与权力的一体两面。这种割裂造成了企业分别出现了两个系统,即责任系统和权力系统。一旦企业里出现的是权力岗位,而不是责任岗位,权力成了企业里最基本的单位,那将十分可怕。
        岗位是企业中安全责任的主体。个人服从于岗位,在岗位上履行职务,在岗位上承担责任,在岗位上享受利益。企业成员个人对安全负责,就是指对岗位负责,而不是对某一个人负责。因为,企业是岗位相互关联的责权结构,企业的安全责任是靠相互关联的责权机构共同支撑的。企业成员既要对岗位的安全负责,还要对岗位相关联的安全负责,对岗位的上下工序负责,对岗位的前后流程负责,对岗位的上下级结构负责。
        岗位是责任的核心。在安全管理中,每个岗位上的每位企业成员都应该属于高级管理层。德鲁克说过:"不论一个人的职位有多高,如果只是一味地看重权力,那么,他就只能列入从属的地位;反之,不论一个人职位有多么低下,如果他能从整体思考并负起成果的责任,他就可以列入高级管理层。"
        我们处在责权结构中的每个人,都应该对企业的整体安全负责。
        


[ 本帖最后由 bcg0000 于 2009-11-14 10:2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4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两书相关情况介绍

        
        (一)《第一管理》相关情况
        《第一管理》的作者是祁有红、祁有金两兄弟。祁有红是受到事故伤害后投身安全研究的,祁有金是世界500强企业长住伊朗的资深安全管理人员。两人还著有《安全精细化管理——世界500强安全管理精要》等书。《第一管理》作为创新性安全管理著作引起业界关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代表政府管理部门给予高度评价,新华社、光明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各类媒体纷纷报道,在安全管理界产生广泛影响。首次印刷就达十万册,一再重印,还出版了全新升级版,巨大的销量引起众多跟风和抄袭者,尤其是《责任Ⅱ》整个章节抄袭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前面提到被抄袭的内容,为《第一管理》北京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一版就有的内容,其中“责任合体”等为作者的理论创新成果。
        (二)《责任Ⅱ》相关情况
        《责任胜于能力》第一版作者为宿春礼、周韶梅,并无专门的安全责任内容。《责任胜于能力Ⅱ》(简称《责任Ⅱ》)于2008年2月出版时,作者署名剔除了周韶梅,加进了杨宗华,并且排在了第一位。《责任Ⅱ》此时加进了“安全责任”作为第十二章,作者并无安全管理实践,而是直接从《第一管理》中抄袭加工而成。
        


[ 本帖最后由 bcg0000 于 2009-11-14 10:22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14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多位名人为虎作伥的证据

        
        《责任Ⅱ》图书宣传中提到,“企业界、培训界、咨询界知名人士联袂推荐”并列出了推荐语和名单:
        一个优秀的员工,一定会不断地给自己增值;一个优秀的组织,一定会不断地提升品牌价值。责任是一个人自我增值的最大砝码,也是一个组织自我升值的关键因素。
        ——严介和  原太平洋建设集团董事局主席,现华洋集团董事局主席
        《责任胜于能力Ⅱ》这本书,从责任与能力的从属关系破题,以大量的真实事例为证,系统地阐释了推动个人及组织迈向成功的心理动力,是一本社会人的觉悟之书!
        ——黄鸣  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
        责任精神,体现一个人的职业素质;落实意识,表现一个人的执行能力!归根结底,负责任,是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和做人是统一的,没有做不好的事,只有做不好的人!只有负责到底、落实到位,这个人才是个德才兼备的人!
        ——马新强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责任,不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和核心。对领导者而言,要积极推行责任管理;对员工而言,要有责任精神和落实力。
        ——朱永红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战略研究室主任
        责任是做自己分内的事,它体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也展现出一个组织的内在文化。只有每个人都敢于负责任,才有整个团队的执行力,才有整个组织的荣誉感。这本书是员工培训的第一教材。
        ——闫殿才  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责任胜于能力!敢于承担责任的员工将被赋予更大的责任和使命。有这样的员工,才能缔造伟大的企业,而有这样的企业精神,才能缔造伟大的商业时代!
        ——余世维  世界华人最权威、最资深的实战型培训专家之一
        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责任激发人的潜能,有责任才能有能力!责任精神改变了人们对待工作的态度,而对待工作的态度将决定工作业绩。
        ——路长全  著名营销管理专家,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优秀的员工励志书之一。这个社会并不缺少有能力的人,而是缺少有责任感的人,尤为缺少既有责任又有能力的人!《责任胜于能力Ⅱ》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通过这扇窗照进来的阳光就是责任!
        ——杨健  中国天创营销管理策划中心首席顾问
        企业要做强做大,关键要看管理,管理的实质是管人,管人的实质是管心。缺乏责任心的管理者是不合格的管理者,最有责任心的员工,迟早会成为这个公司中最有活力的精兵!
        ——陈永亮  聚成集团总裁
        责任胜于能力,并不是对能力的否定。责任需要用业绩来证明,业绩靠能力来创造,能力靠责任来承载。对我们每个人而言,责任都是永恒的职业精神!这本书值得所有有志于实现自我价值的人阅读。
        ——张晖  天行健国际教育集团董事长


[ 本帖最后由 bcg0000 于 2009-11-14 10:25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结束语

        
        我们很多读者就是因为名人推荐才买的书。发现如此恶劣的抄袭作品之后,我就想问余世维、严介和、黄鸣、路长全、陈永亮、杨健、张晖等等这些“企业界、培训界、咨询界知名人士”,一个个都沦入为虎作伥的地步,是拿了好处呢,还是友情演出?是出于无知受到蒙骗,还是与作者“志同道合”沆瀣一气?虽然想知道,但不得而知,也不可能让我们这些广大的读者知道。
        名人为商品代言,获得好处费,如果是优质产品,无可厚非。但如果因此让假冒伪劣产品大行其道,罪莫大焉。所以,政府对名人代言商品已经作出明确规定。
        现在,从《第一管理》被抄袭,众多名人推荐抄袭之作,暴露出精神产品领域的名人代言存在严重问题,需要引起社会的重视。


[ 本帖最后由 bcg0000 于 2009-11-14 10:27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1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寒

竟然有这等事,真牛!
发表于 2009-11-1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以安全为主题的第一管理影响了相当一大部分人!太雷了!
发表于 2009-11-14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炒作。。。。。。。。
发表于 2009-11-14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名人有90%是垃圾
发表于 2009-11-14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90%说的可能多了,有些名人或许是出版社宣传时拉来炒作的。更正为,名人有10%不是垃圾
发表于 2009-11-14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额 这就好比孔乙已说窃书不是偷一般厚颜
发表于 2009-11-14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有这样的能耐,拉那么多人给自己可耻壮胆子。牛人是个人物
发表于 2009-11-1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有意思
发表于 2009-11-18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看去
发表于 2009-11-18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小”看了名人。。
发表于 2009-11-1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也可能是拉虎皮的,人家都不知道,就被出书的拿来用了。
发表于 2009-11-1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名人效应
发表于 2009-11-1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道看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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