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736|回复: 21

转载:刘铁民谈职业健康工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铁民:这个问题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
www.china-safety.org.cn
  日期:
2009-12-8
  
来源:
《中国安全生产》
  由于承担了大量国家科技项目,科研任务繁重,所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一般很少接受采访。近日,当有关“职业健康工作”的采访提纲提交到他面前时,他立即就答复接受采访,更在面对记者的第一时间就态度明朗地说:“这个问题很重要,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
  不能让职业健康工作积重难返
  刘铁民院长对记者说:“我们的职业健康工作实际上走了一些弯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老一辈革命家历来对职业健康工作都十分重视,上世纪六十年代周总理专门组织控制尘肺病的相关会议,那时候国务院对于职业健康工作出台了很多应行规定。后来我们国家虽然经历十年动乱,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受到一些破坏,但很快就得到了恢复。”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家各部门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比较清晰,这包括由劳动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的现场监察和工程治理;卫生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标准制定、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统计;工会组织发挥群众监督;而各地几乎都设职业病防治专门机构。经过一段努力,职业健康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能做到这些很不容易!”说到这里时,刘铁民院长十分感慨。
  在采访中,他记起在上世纪末曾参加由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卫生组织共同发起的全球尘肺预防战略大会的情景,当时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准备发起倡议:全世界共同行动,旨在2010年全球消灭矽肺病。当时这个决议因为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而被迫推迟到2015年。刘院长告诉记者:“当时与会的中国代表就表示即使再推迟五年,这个目标也难以实现。通过最近了解到的资料显示,当前中国尘肺病问题非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有发展愈演愈烈的趋势。”
  随后,刘铁民院长话锋一转唏嘘道:“近些年以来,主要是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由于政府各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做了大调整,职业健康工作相对有些弱化。原来一个系统的整体,分割为多个部门去管,使大家难确定各自的目标与职责。因此,这些年积累的问题需要我们重头再来,需要重新讨论职能分工的问题。由于我国职业健康工作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使其监管工作面临重重困难,在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形势严峻的背景下,一些同志认为,当前应集中主要力量加强对重大伤亡事故的预防,待形势缓解一段之后,再回来认真解决职业病防治问题。”
  刘铁民院长认为:职业健康工作必须从现在做起,时不我待。因为这涉及到千百万劳动者的生命,而目前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如果现在再不能引起重视,将来势必积重难返。
  追根溯源的三个问题
  在采访中,刘铁民院长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是追根溯源,而他也追根溯源地提出了关系未来职业健康工作命运的三个问题。
  法制问题是他首先提及的,这也是有关职业健康工作的焦点话题。刘铁民介绍: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应该是在一个法律框架下,而全世界很少有像中国这样一分为二,因此决定了执法主体的职能交叉,不利于安监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而我国法律的修改也由于程序性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实现。三定方案等有关文件中的有关职责分工,届时是否能够成为执法依据,面对法律意识日益提高的企业并不是那么坚实有力。例如现在已经出台的那些职业卫生许可制度是否可以有效执行,有很大难度,这些不确定因素直接制约安监部门有关职业健康工作的成效。
  他说,其二,体制和基础是个回避不了的问题。职业健康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工作,需要专业干部、技术队伍、仪器设备和工作制度,而安监系统在这些方面基础条件比较差,很难承担复杂的现场监督检查任务,尤其是基层安监部门,眼下从事职业健康工作的人员、机构都处于初建阶段,很难具备开展实际工作的检测能力。职业健康工作不能靠运动式的拉网检查一蹴而就,作业场所是否存在职业危害的情况,需要仪器设备检测和专业知识考量,需要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评价,例如职业病的发病情况评估,还需要配合职工职业危害接触史和历次体检档案来做判断,而这些基础条件目前来看安监部门还不完全具备,我们的职业健康工作任重道远。
  第三就是社会意识问题。“矽肺村”和“开胸验肺”这类事件很具有典型意义,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健康工作中的问题,但经过媒体宣传,似乎让全社会都把焦点集中到职业病患者诊断问题上,而恰恰职业病诊断并不是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最薄弱和最突出问题,媒体和公众应更关注追根溯源:患者所在企业的职业危害状况如何?是否受到国家的有效监控?该企业受到危害的累计有多少人?该企业,尤其是其他类似企业职业危害情况是否进行认真有效的整改?是否已有计划对同类职业危害接触者进行健康普查?一些人把注意力集中在抱怨职业病诊断资质过于部门垄断,甚至有一些人建议应该让更多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具有职业病诊断职能,实际上从法律和专业的角度都很难办到。而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的最关键环节是在预防上,问题也最多,而相对而言,我国职业病诊断的制度尚基本完善,可用。
  我有信心:因为我们曾经做的很好
  刘铁民院长对记者说:“预计短则三、五年,长则八、九年,国家安监工作的重心将转移到职业健康工作上来。我们现在经历的这个阶段也是发达国家曾经经历过的,我们有信心,因为我们曾经做得很好。”
  但当记者问起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的时候,刘铁民从书架翻出了一本纸页泛黄的《劳动卫生学》,在它的目录页上标明这是1984年版的教学课本。刘铁民院长告诉记者:“这本书是我在当大学教师时用过的,劳动卫生学(职业卫生学)是预防为主的科学,其中三级预防理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核心的指导思想,这个理论是国际上共同遵守的原则,对控制国内外职业危害发挥了重要作用,它现在依然管用。国家对职业健康工作日益高度重视,我们有这么多经验教训是宝贵财富,有科学思想的指导,有大家共同努力,我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一定越做越好。”
  刘铁民说:“现在看来,其中第一、二级的预防工作是职业健康工作重点,都与安监部门的工作有直接关系,也应成为安监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工作的重点,如何理顺机制还需要发挥集体智慧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当然,我们急需要做一个全国职业健康状况的摸底调查,了解和掌握基本态势。另外,针对我国企业中职业危害分布广、数量大的现状可采用分级管理的方法开展监管工作,其核心思想是:依据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程度、接触水平、人数和职业病发病情况,对所有监管对象的职业危害风险性做轻、中、重度的分级;集中各类监察和技术资源,重点治理那些职业危害严重度高、接触人数多、职业病发病率高的高危企业,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逐步解决我国职业危害问题,采用这样的技术路线,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刘铁民说:“现在我们需要做的是有计划地去做好顶层设计,编制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包括发展战略、需求分析、核心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计划等,针对具体问题,从每一件事做起,理顺体制、法制的关系,在基层工作中严格三级预防并结合工伤保险,这个问题就能解决。我们完全有这个能力,问题是能不能下这个决心。”
  他最后恳切地对记者说:“工作一定要尽早做,晚做积重难返,工作就更难了!”
  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职业病诊断机构与医生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授权。这些构成了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制度化基础。
  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消除或控制不良劳动条件,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改善生产工艺流程,对高危人群制定就业禁忌症等。
  二级预防:早期发现病损,主要工作为早期检测病损和及时处理,防止其进一步发展。
  三级预防:对已得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包括及时脱离接触和进行治疗,防止进一步恶化和并发症的发生,促进康复。
发表于 2010-3-3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好啊!!!!!!!!!!!!该反思只注重经济总量的时候了
发表于 2010-3-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一定要尽早做,晚做工作就更难了!”
发表于 2010-3-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10-3-3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个问题就沉重。迟早有一天会还的!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3-8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3-12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好像不应发在该板块,建议版主挪到相关版块!
发表于 2010-5-10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题

中国的发展目前仍建立在牺牲广大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的基础上,这是极大的不公平!!!
发表于 2010-5-1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的帖子

工作要早作,做好
发表于 2010-5-1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谁知道刘铁民院士的邮箱?
发表于 2010-10-6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这个方向是对的
发表于 2010-10-11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真好呢!安全发展的方向必定是职业健康!
发表于 2010-10-1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多往職業病預防與改善上下工夫了。
要多掌握一些這方面的知識﹗
发表于 2010-10-1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一定要尽早做,晚做积重难返,工作就更难了!
发表于 2010-10-1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安监里面懂职业卫生又有几个呢?
安监还是和消防合并成立国家应急办比较好!
发表于 2011-8-8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11月15日接受过刘铁民院长对23号文的解读,刘院长的水平确实很高。
发表于 2011-12-1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层以为安全第一挂在嘴上就是做到重视了,可惜他们不了解本质安全,实质上仍然是生产第一
发表于 2011-12-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了
发表于 2011-12-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能早日做到
发表于 2011-12-12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谢谢楼主的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5-5-17 13:30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