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9
- 在线时间
- 小时
- 主题
- 好友
- 帖子
- 日志
- 精华
- 分享
- 威望
- 点
- 魅力
- 点
- 经验
- 点
|
http://act3.news.qq.com/news/749/show.php?id=210858
关于加快《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出台的谏言
辽宁网友:whj1974 票数:3 类别:其它问题
尊敬的温总理:国家安监总局和人事部于2004年启动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到2009年底,全国累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有十几万人,为促进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国家安监总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比如在2007年安监总局以总局令的形式出台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总局11号令),但由于是部颁规章,法律层级较低,在我国各个部委主管的系统内部单位执行得并不好,以至于很多系统内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无法注册执业)。 鉴于目前我国已累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的数量,出台相关法律规定时机已经成熟。我国对社会通用性强的执业资格都是通过立法形式加以明确的,比如《注册会计师法》、《注册建筑师法》、《律师法》等等执业资格法律制度。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社会通用性强,亟需通过立法形式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注册安全工程师目前在社会上是既无法律地位保障又无良好的社会及经济待遇和相关的保障政策,很多人虽然注册了,但执业无法律依据,无法进行执业,也有很多人没有注册,持观望态度,以至于造成全国十几万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心不稳,严重影响了安全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造成安全业界精英人才的极大浪费。2006年,国家安监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期间经过多次开会研讨,于2009年9月7日在国家安监总局的网站上对该《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的民主意见征求,经过意见汇总,已形成了该《条例》(草案)的定稿工作,并在安监总局局长办公会议上通过,已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 恳请总理督促法制办尽快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向社会发布,确立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使注册安全工程师能够依法执业,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待遇,使注册安全工程师有职、有位、有权,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这支队伍,促进我国安全生产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该《条例》的出台意义深远,定会极大鼓舞安全工作者的士气,使真正懂安全、会管理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我国安全生产各行各业大施拳脚,促进社会和谐,保一方平安。
3
投过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