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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沪召开《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立法修订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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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3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工作,全面提高立法质量,3月31日下午,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率队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行7人莅临上海,主持召开《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立法修订座谈会。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副局长吴春源,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处室、市化工职防院,部分区县、企业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杨元元首先对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他说,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存在着立法太原则、法律法规之间规定不尽一致、法律法规在实践中执行力还不够强等问题,应当引起此次立法修订的高度重视。同时,希望上海能提供更多好的意见建议以便尽快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与会人员对近年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但同时也对法律法规实施中面临的形势、本次修订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修订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目前不少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始终没有得到落实;对安全投入规定的强制力不够,尤其是对小企业而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之间的职责还需进一步厘清;各类安全标准还大量缺乏,一些工作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等。下一步修订《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应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突出安监部门的执法职能,建立健全街道、乡镇等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壮大中介机构等组织,进一步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培训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并简化部分行政处罚的程序,规范伤亡赔偿标准,加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套衔接等。(2010.4.2)
发表于 2010-4-1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不知道是真的重视还是流于形式
发表于 2010-4-1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是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的好兆头吧?
发表于 2010-4-1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势在必得  刻不容缓
发表于 2010-4-1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历来都重视
 楼主| 发表于 2010-4-13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可能出现注安的字样,对应注安条例。
发表于 2010-4-1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最好的  但是还需要很长时间啊
发表于 2010-4-1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能尽快看到实质性的东西。
发表于 2010-4-13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修改安全生产法
发表于 2010-4-13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付世博会吧?
发表于 2010-4-13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安法的修改势在必行,但别忘了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写入安法。
发表于 2010-4-1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环境应该有所改善才行,不能再流于形式了。
发表于 2010-4-1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的帖子

限于口头上和文件上
发表于 2010-4-14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认为,目前不少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始终没有得到落实;对安全投入规定的强制力不够......
       妥协的《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是根源。
发表于 2010-4-1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总比没有好~~
发表于 2010-4-2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国家局能征求一下基层的意见,不要只在省级安监部门上征求意见,真正执行的是在基层
发表于 2010-4-2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起步,未来的路还很长
发表于 2010-4-26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生产法早就应该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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