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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d_Ta8

谈“建议箱”与“厕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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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慈善消防局 于 2010-6-7 10:29 发表

前辈说得有道理,但寓意太深,没整明白,有几个问题待鉴定。
问题一:
安全论坛的老板是谁?刘教授是谁?寓言中:笼罩的雇主是谁?试验人员是谁?
问题二:
安全论坛的网民们是谁?寓言中:笼罩里的猴子是 ...

这位消防局的网友你好:
问题一:加以百度一下
问题二:建议借鉴6楼
问题三:建议回头再看看内容再问
问题四:还是建议回头看清楚内容,再回头借鉴6楼
发表于 2010-6-8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烟花爆竹队 于 2010-6-8 08:14 发表

重新考虑呢?



就这篇文章而言,我还是赞成的,不须考虑什么,我不会出尔反尔,也不会人云亦云,一切基于个人的判断。
发表于 2010-6-9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botjack 于 2010-6-6 17:19 发表
引用:
原帖由 汉五弟 于 2010-6-5 11:49 发表
对付猴子畜牲类确实要用高压枪,它一下就老实了。我家在农村,小时候我家养的猪爱打圈,我就手拿一根大棒一通乱揍,它们一下就老实了,对付这种打圈闹腾的畜牲只能如此啊。

就怕是有的狗这样的顽劣等畜生,你打它,它还反过来扑你咬,除非你把它打死,可怕得很哦,经常看到城市里有很多人被一只狂犬咬伤,结果要派出所的民警拿枪打死呢,

习惯性违章纠正:和谐社会,请圈养畜牲,请勿遛狗。
发表于 2010-6-9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当前消防形势,凡属“我局”的各类人员,一律深造三个月后,再在本论坛灌水。
如有违反者,局规办理。。。
发表于 2010-6-9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慈善消防局长 于 2010-6-9 10:07 发表
鉴于当前消防形势,凡属“我局”的各类人员,一律深造三个月后,再在本论坛灌水。
如有违反者,局规办理。。。


如果局长夫人也在局里任职,该听说的话好呢???
发表于 2010-6-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体系内有内外部沟通程序的:
但是我们在企业中经常没有有效的沟通方式,即便是设建议箱,也成了一种摆设,因为没有人去处理里面的建议与意见,于是,催生了厕所文化。
发表于 2010-6-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angduobei 于 2010-6-8 09:06 发表

这位消防局的网友你好:
问题一:加以百度一下
问题二:建议借鉴6楼
问题三:建议回头再看看内容再问
问题四:还是建议回头看清楚内容,再回头借鉴6楼

经百度与反复回头看内容,还是觉得寓意太深,百思只得其一解,请前辈鉴定!
这一解就是:刘教授的确是高人!
我理解的寓意是:不管那个组织或团队,拿“水枪”的只有一人(比如寓言中笼罩的主人),其他成员(比如寓言中第一只猴子)只能借“水枪”的“威力”去阻止后来的人遵守规则(比如寓言中阴止后来的猴子偷吃香蕉)。
就理解这么多了,继续学习中。。。。。。
发表于 2010-6-12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慈善消防局长 于 2010-6-9 10:07 发表
鉴于当前消防形势,凡属“我局”的各类人员,一律深造三个月后,再在本论坛灌水。
如有违反者,局规办理。。。


“深造”也不能不回家啊?家有急事,快回家!
发表于 2010-6-12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重申并补充局长指示

原帖由 慈善局长夫人 于 2010-6-12 14:17 发表


“深造”也不能不回家啊?家有急事,快回家!

“。。。。凡属“我局”的各类人员,一律深造三个月后,再在本论坛灌水。
如有违反者,局规处理!”重申局长指示。
补充局长指示:“除值日、站岗人员以外,凡属我局家属,一律深造三个月后,再在本论坛灌水。
如有违反者,局规+家规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0-6-20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萝卜”很重要。
发表于 2010-6-23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厕所文化 博大精深 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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