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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令24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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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国资委令24号
2011.01.05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发表于 2011-1-7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1-1-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1-1-7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禁令不如金令灵呀。
发表于 2011-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不如做得好呀,,
发表于 2011-1-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发的只是禁令的具体内容,不是文件的全文吧?
发表于 2011-1-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okokokokkokokokokokook
发表于 2011-1-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
发表于 2011-1-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这个比较新 我喜欢
发表于 2011-1-7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这个一定要的!
发表于 2011-1-7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啥新意
发表于 2011-1-7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1-1-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资委令24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全文。只有这几条。
发表于 2011-1-13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资委令24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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