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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辖4个城区政府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部署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全市城区统一销售地点、统一销售时间、统一摊点数量、统一摊点设置条件。
一是对城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摊床,指定划设在全市28条街路相应区域,坚决查处跨区域经营、坚决清理流动和私自占道经营;
二是严格控制网点摊床数量,全市各城区共设96个网点、251个摊床(其中昌邑区最多,为108个);
三是规定经销时限为1月23日至2月17日;
四是严把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摊床安全条件,尤其要求每个摊床安全间距不小于15米,所有摊床必备2支泡沫型灭火器。
此外,吉林市还提前就烟花爆竹销售结束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指定有条件、有资质的批发企业,免费为业户代存、代储剩余的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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