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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hpsese 于 2011-12-20 15:01 编辑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规则》的通知已经下发了,以下是部分内容:
第七条 申请从业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登录中安协网站填报信息,打印申请表;
(二)申请人向所在安全评价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将本规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省级单位;
(三)所在地省级单位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中安协;
(四)中安协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工作,对申请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办理登记,发放《信息卡》并通过网站公布从业登记相关情况;对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现在到底怎么样个注册法?中安协电话打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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