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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njsjjjp 于 2012-2-13 15:20 编辑
网上一直热炒安评与注安归并。
大方向上:国家局有文件一直研究两者归并,去年更有文件说今年2012的工作重点就是两者归并。
小方向上:注安一直看着安评的吃肉,自己连汤都没有。安评考证却越来越难,大有升值的架势。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想想,归并之后,注安就能有肉吃?凭什么啊?安评市场已经够乱的了,再来不懂规则的注安直接做安评,则会更乱套。
我想,国家局要完成两者归并而不影响利益格局(中安协,各评价公司,安评人员),可能会采取最简单的方式进行归并处理:
对注安在原来的执业类别中,从原来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等几类中,增加一类“安评”,同时将原安评证换发成执业类别为“安评”的新“注安证”,同时再要求安评公司的从业人员有“安评”执业资格的“新注安证”,上面的利益问题迎刃而解。
对新考“安评”类“注安”执业资格的人另行加考就行了。
其实安评的要求与注安是不大一样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要求精准。对报告也有许多要求,不是普通注安可以胜任的。
我个意思并不是反对注安从事安评,其实我也是一个2006年就考到了注安执业资格证但一直没注册的安全工作人员而已。我也想从事安评增加点效益,但事实摆在这里:不可行。
希望国家建立现存老注安与新安评的流动机制,就是建立一种模式或者途径可以从事安评(比如加考),才是我们这些老注安的最大的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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