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在公司所属项目、生产和生活基地发生火灾事故,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组织网络 (一)各工程处、项目部、生产(或生活)基地应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同时,应建立消防通讯网络,并将网络放置在显眼位置。 (二)各工程处、项目部、生产(或生活)基地应挑选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人组成义务消防队,并对名单公示;消防通讯网络要保持24小时畅通。 二、消防设施要求 各工程处、项目部、生产(或生活)基地应按公司编制的作业指导书——《消防设施设置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三、消防培训 (一)各消防单位应利用黑板报、标语、职工大会、班前会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增强其消防意识。 (二)义务消防队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三)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习活动,并建立消防演习记录。 四、消防检查 公司、工程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安全检查的同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签发《整改通知书》,按“三定”的原则限期整改,并及时组织复查,确保消防隐患得以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