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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性侵案引关注,网友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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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成年性侵案引关注,网友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2012年05月29日09:0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许雯)5月27日下午,网曝浙江永康发生嫖宿学生事件,且涉及多名企业家。 据悉,当地警方已经依法逮捕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河南永城市委常务副秘书长李新功奸淫幼女数十名被抓捕”的消息,连日来在各大网络论坛不胫而走。这一消息终于得到当地官方证实,然而全文却只有122个字,媒体呼吁公布详情。网友对此表示了强烈的愤慨,希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并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同时,网友希望此事可以唤醒人们对社会道德和教育问题的反思。

  网友强烈谴责侵害幼女的行为。微博博主“子午线”说,河南永城、浙江永康近段媒体报道的这两起案件真让我们作为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感到羞耻!道德滑坡、伦理丧失、法律失守,实在是最大的耻辱,也是留给我们最大的反思。网友“秋实”说,从这些罪恶男人的手段来看,他们所侵犯的对象年龄之小,实在让人瞠目结舌。不知道他们作出如此恶行之时,有没有想到,这和自己的女儿有什么区别。一个还没有完全长大,还没有完全成熟,还需要在大人的庇护下成长的孩子,还有多少人伦之心,还有没有起码的人伦常纲。

  网友希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网友“梓州情苑”说,希望可以成立专案组从重从快调查此案,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待,给网友一个交待,给社会一个交待。办案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了不让案件给外界留下想象和炒作的空间,建议该案异地办理,或者由上级司法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参与办理。同时,除了案件需要保密的情节外,最好能够将办案程序适时向社会公布,让社会监督倒逼案件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网友“武当后人”说,如若情况属实,坚决要求政府严厉查处,绝对不能姑息。我们还是要相信法律的力量,正义的力量。官员性侵未成年人怎样处理,民众拭目以待。网友“山关望”说,加强机关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是单位的重要职责。

  网友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微博博主“品牌吴之”说,中国为何还存在“嫖宿幼女”这个全球最不人格的词语啊?“嫖”是什么?是交易!是交换!“幼女”是什么?是未成年人,是不具民事能力孩子!她们懂得用自己幼小的身体交换钱吗?懂得交易吗?这明显是群奸幼女么!强烈呼吁取消“嫖宿幼女罪”!改为“强奸幼女罪”!网友“翰烽”说,这简直是在挑战中国人的法律底线。在中国的法典里,有一个词最让人伤痛,那就是嫖宿幼女罪。明明就是强奸,却非要加上一个嫖宿,活生生让一些禽兽逃脱法网。而这些嫖宿女学生的事件,也可能在强奸的重罪下脱逃,最终不过是嫖宿了事。如此法律,又何以震慑那些禽兽们的恶行呢?惟有施以强奸之重罪,才能彰显法律的尊严,才能让那些伸向未成年少女的黑手有所忌惮。

  有网友认为,幼女频频遭侵害,道德缺位和教育缺位是原因之一。网友“周蓬安”说,对于孩子,我们究竟应该教些什么?还是只给一些应试教育的东西,让他们读好书、考好试就行了吗?如何教给孩子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如何教给孩子们安全防范常识?网友“火星中一粒种子”说,道德底线问题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在当今的社会,一些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至上,一切向钱看,有了钱,就有了地位,有了一切,而“笑贫不笑娼”的所谓理念更是主导了一些人的行为与看法。当我们的孩子不再以援交为耻辱,不再以嫖宿为耻辱,我们这个社会还能剩下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嫖宿女学生频发生挑战中国人四大底线! 原创于: 2012-05-28 07: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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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下午,网曝浙江永康发生嫖宿学生事件,且涉及多名企业家。警方称事件大概发生在2月份左右,已经立案,但具体的细节不方便透露。而据永康公安局一名高层领导证实,此案已经移送当地检察机关。有知情人士称,事件涉及3所学校的20多名学生,其中有10几名未成年学生被老板包养,已有3名老板被捕。(钱江晚报2012-05-28)

据当地公安局证实,该案已逮捕以陈某为首的6名犯罪嫌疑人,初步查明,涉案人员为社会闲散人员、个体业主及个别在校生。

如今的社会不知道该怎样说才好?一桩桩丑闻让人情何以堪,嫖娼,包二奶,养情人,早已不满足了,而是把黑手伸向了还天真无邪的孩子们、学生们。

当我们再次被永康大规模嫖宿女学生事件所刺痛之时,不由得想起当年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仍然历历在目,有6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涉案,而煤老板均以嫖宿幼女为乐。

还有去年的一个事件,就是上海女学生集体“援交”的案子,有20多名女中学生涉案,这些女中学生大都未满18岁,最小的不到14岁。

无论是买淫,还是卖淫,总之有女学生的介入,实在是这个社会莫大的耻辱。而且这类事件频频发生,以及一些地方还没有被发现的涌动暗流,已经在挑战中国人的底线,应该说是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一是挑战中国人的道德底线。在当今的社会,一些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至上,一切向钱看,有了钱,就有了地位,有了一切,而“笑贫不笑娼”的所谓理念更是主导了一些人的行为与看法。在这个社会上,有天上人间的花花世界,有包二奶、养情人的三妻四妾之糜烂,也有小三大战原配的闹剧频频上演,但人们似乎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可是,当一些龌龊男人的黑手伸向孩子、伸向学生,恐怕就不是见怪不怪了,而是彻彻底底地探到了中国人的底线,因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孩子是至高无上的,“可怜天下父母心”,是绝不能触及的。

二是挑战中国人的伦理底线。从这些罪恶男人的手段来看,他们所侵犯的对象年龄之小,实在让人瞠目结舌。不知道他们作出如此恶性之时,有没有想到,这和自己的女儿有什么区别。一个还没有完全长大,还没有完全成熟,还需要在大人的庇护下成长的孩子,还有多少人伦之心,还有没有起码的人伦常纲。

三是挑战中国人的教育底线。对于孩子,我们究竟应该教些什么?还是只给一些应试教育的东西,让他们读好书、考好试就行了吗?如何教给孩子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如何教给孩子们安全防范常识?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也是中国人输不起的一个重大底线问题。当我们的孩子不再以援交为耻辱,不再以嫖宿为耻辱,我们这个社会还能剩下什么?

四是挑战中国人的法律底线。在中国的法典里,有一个词最让人伤痛,那就是嫖宿幼女罪。明明就是强奸,却非要加上一个嫖宿,活生生让一些禽兽逃脱法网。而这些嫖宿女学生的事件,也可能在强奸的重罪下脱逃,最终不过是嫖宿了事。如此法律,又何以震慑那些禽兽们的恶行呢?惟有施以强奸之重罪,才能彰显法律的尊严,才能让那些伸向未成年少女的黑手有所忌惮。

道德滑坡,伦理丧失,法律失守,在学生买淫卖淫事件频频发生的今天,实在是最大的耻辱,也是留给我们最大的反思。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强奸多名幼女必须严惩不贷

  背景:近日,“河南永城市委常务副秘书长李新功奸淫幼女数十名被抓捕”的消息,在各大网络论坛流传。河南永城市政府网站确认: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涉嫌强奸未成年女性十余名被刑事拘留。

  京华时报发表李光东的文章:这一消息终于得到当地官方证实,然而全文却只有122个字。100余字的消息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信息渴求,微博对消息进行了大量转发和评论,质疑和愤怒成为主要舆论情绪。面对这样一起涉事受害者众、影响十分恶劣、社会关注强烈的舆论突发事件,当地官方应当及时发布信息,披露案件进展情况、公布起获的有关信息,把所知情况充分告知公众,这样才能让公众感知当地政府决不会姑息庇护。若以“案件正在侦查”为由不及时发布信息,则会白白失去与公众进行良性沟通互动的时机。近年来,性侵幼女案并非孤例,此案涉及受害者之多则属罕见。面对此类案件,各方关注的一个焦点就是适用罪名上。强奸幼女罪与嫖宿幼女罪,在作案的表现形式上有诸多相似,但量刑却有很大差别,以致废除嫖宿幼女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呼声十分强烈。因此,在此案的具体情节侦查和事实确认上,务必严细深实,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勿使“嫖宿幼女罪”成为一些犯罪分子轻易逃脱严厉惩罚的外衣。

  小蒋随想:网帖说“永城市委常务副秘书长李新功奸淫幼女数十名”,永城市政府网站确认“永城市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强奸未成年女性十余名”。网帖与永城市的回应存在如下偏差——李新功的职务、受害者的人数、“奸淫幼女”与“强奸未成年女性”的不同表述。即便如此,也足以令人发指——堂堂的市委中层干部,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衣冠禽兽。强奸还不算,而且是针对未成年女孩,受害者多达十多名。是什么让众多受害的女孩与家长没在第一时间告发,避免李新功一次又一次地对无辜的少女下手?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难道市委、监察机关对李新功“好这口”毫无耳闻?当地政府称“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决不姑息”,更像是被网帖曝光后的一种马后炮,并未赢得公众认可。更重要的是,司法机关本来就应依法严惩李新功,当地政府却提出“要求”,何尝不反衬出行政对司法本不应有的影响与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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