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性侵案引关注,网友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2012年05月29日09:0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许雯)5月27日下午,网曝浙江永康发生嫖宿学生事件,且涉及多名企业家。 据悉,当地警方已经依法逮捕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河南永城市委常务副秘书长李新功奸淫幼女数十名被抓捕”的消息,连日来在各大网络论坛不胫而走。这一消息终于得到当地官方证实,然而全文却只有122个字,媒体呼吁公布详情。网友对此表示了强烈的愤慨,希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并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同时,网友希望此事可以唤醒人们对社会道德和教育问题的反思。
网友强烈谴责侵害幼女的行为。微博博主“子午线”说,河南永城、浙江永康近段媒体报道的这两起案件真让我们作为一个有血性的中国人感到羞耻!道德滑坡、伦理丧失、法律失守,实在是最大的耻辱,也是留给我们最大的反思。网友“秋实”说,从这些罪恶男人的手段来看,他们所侵犯的对象年龄之小,实在让人瞠目结舌。不知道他们作出如此恶行之时,有没有想到,这和自己的女儿有什么区别。一个还没有完全长大,还没有完全成熟,还需要在大人的庇护下成长的孩子,还有多少人伦之心,还有没有起码的人伦常纲。
网友希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网友“梓州情苑”说,希望可以成立专案组从重从快调查此案,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待,给网友一个交待,给社会一个交待。办案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了不让案件给外界留下想象和炒作的空间,建议该案异地办理,或者由上级司法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参与办理。同时,除了案件需要保密的情节外,最好能够将办案程序适时向社会公布,让社会监督倒逼案件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网友“武当后人”说,如若情况属实,坚决要求政府严厉查处,绝对不能姑息。我们还是要相信法律的力量,正义的力量。官员性侵未成年人怎样处理,民众拭目以待。网友“山关望”说,加强机关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是单位的重要职责。
网友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微博博主“品牌吴之”说,中国为何还存在“嫖宿幼女”这个全球最不人格的词语啊?“嫖”是什么?是交易!是交换!“幼女”是什么?是未成年人,是不具民事能力孩子!她们懂得用自己幼小的身体交换钱吗?懂得交易吗?这明显是群奸幼女么!强烈呼吁取消“嫖宿幼女罪”!改为“强奸幼女罪”!网友“翰烽”说,这简直是在挑战中国人的法律底线。在中国的法典里,有一个词最让人伤痛,那就是嫖宿幼女罪。明明就是强奸,却非要加上一个嫖宿,活生生让一些禽兽逃脱法网。而这些嫖宿女学生的事件,也可能在强奸的重罪下脱逃,最终不过是嫖宿了事。如此法律,又何以震慑那些禽兽们的恶行呢?惟有施以强奸之重罪,才能彰显法律的尊严,才能让那些伸向未成年少女的黑手有所忌惮。
有网友认为,幼女频频遭侵害,道德缺位和教育缺位是原因之一。网友“周蓬安”说,对于孩子,我们究竟应该教些什么?还是只给一些应试教育的东西,让他们读好书、考好试就行了吗?如何教给孩子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如何教给孩子们安全防范常识?网友“火星中一粒种子”说,道德底线问题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在当今的社会,一些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至上,一切向钱看,有了钱,就有了地位,有了一切,而“笑贫不笑娼”的所谓理念更是主导了一些人的行为与看法。当我们的孩子不再以援交为耻辱,不再以嫖宿为耻辱,我们这个社会还能剩下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