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与本企业从业人员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采取有限措施,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年内无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责任范围内,不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控制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要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并在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活动时携带相应从业资格证、押运证、驾驶证并保证证实有效。
(二)坚持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机械、底盘、润滑、轮胎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度。
(三)车辆的二级维护、修理必须到达规定要求的汽车维修企业去保养、修理。
(四)要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对车辆日运行记录和日运行安全检查记录要及时、认真填写。
(五)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六)要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七)要携带随车必备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要熟知所运输货物的危险性、储运要求、泄露处理、急救灭火方法、防护措施和各管理部门的急救电话。发生事故时,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流程处理现场,减少危害面,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八)要加强对车载GPS设备的管理,对设备出现的脱落、损坏等情况要及时上报企业。
(九)要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学习例会与培训,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与考核。
从业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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