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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拒给下体受伤老人做彩超 伤者最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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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9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医生眼中,病人本应没有男女之分。然而,当下半身受伤的70多岁老人马运年,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因为害羞的女医生拒绝治疗,最终丢掉了性命。昨天,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
  女医生称“不方便检查”
  2011年10月13日,六安市舒城县的马运年与邻居发生纠纷,被打伤下身,他的家人赶紧将其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急救。
  急诊科医生说要先照彩超,查清损伤情况。家人又将老人送到彩超室,发现彩超室锁着门,经过紧急联系后,一位女医生赶了过来。简单了解后,医生对老人的家人说:“你父亲下身被踢,我不方便给其做彩超……”并建议先将病人送到胸外科检查。
  无奈之下,家人只得带着老人在胸外科拍片、抽血化验。其间,马运年肚子疼痛难忍,就让女儿央求医生赶紧做手术,可医生说:“还要再观察观察,先吊水,必须让他疼,疼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患者要做剖腹勘察术必须有手术指征。”
  老人死于感染性休克
  直到当天下午,马运年才拍了片子,并一直吊水到20时。此时,老人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剧痛以致休克。20时40分左右,医生赶忙进行手术。然而,由于病情加重,抢救为时已晚,21时马运年被宣布死亡。
  事后,经舒城县公安局检验和司法部门鉴定:马运年系腹部遭物体作用致肠破裂穿孔,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死于感染性休克;医院的医疗行为的过错参与度是60%至80%。
  对此,马运年的家人认为,如果医院重视起来,及时照彩超、及时确诊、及时抢救,老人本不至于死亡。医院未尽救死扶伤义务,延误和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机,导致老人死亡,有重大过错。他们将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配偶扶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17万余元。
  医院存在明显过失
  庭审中,医院辩称,马运年被送到医院后,其表现出的病情和医院的医疗条件,无法明确诊断及时手术。其间,患者手术前并无中毒休克的症状,相关的剖腹勘察术必须有相关的手术指征,未确诊,医院不能草率勘察。医院同时认为,公安机关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违背事实,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马运年损伤是因邻居殴打,应由其赔偿,与医院无关。
  昨天,记者从舒城县法院获悉,该案已经审理终结。法院认为,医院在对马运年的医疗过程中因为误诊而延误治疗,导致马运年死亡。医院没有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明显过失,其诊疗过失行为与马运年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是主要原因。而且该司法鉴定机构也是经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认可的,医院辩解不能成立。
  根据医患双方的各自因素,参照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医院对马运年的死亡后果承担70%的赔偿责任,马运年自己承担30%的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马运年亲属各项损失共计96000元。记者了解到,医院并没有上诉,而原告认为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不服判决,已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发表于 2012-7-19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标题就无话可说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7-19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giga2004ex


    可以陪人睡  就不能给人医  现在的女人啊 搞不懂
发表于 2012-7-1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搞啊。呵呵
发表于 2012-7-19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钱给少了
发表于 2012-7-20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医生这样做也没有错啊,没有经过这方面的培训
发表于 2012-7-2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发表于 2012-7-2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医生吗,在学校是怎么学习的 。 估计是临时工。
发表于 2012-7-2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2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怎么能当医生
发表于 2012-7-2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的人
发表于 2012-7-20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了!
发表于 2012-7-20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医生,有点缺乏医德。。。。
发表于 2012-7-20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败类,无职业道德
发表于 2012-7-20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天使有点悬。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7-2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7-2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天使还少吗?
发表于 2012-7-23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德教育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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