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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铬超标事件76名官员受处理 包括7名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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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胡浩)记者3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市场清理已经完成,6省(市)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据了解,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胶囊剂药品“批批检”工作,要求企业对4月30日前上市的胶囊剂药品逐批进行检验,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监督性抽验,对不合格的产品全部下架、封存、召回,并正在督促销毁。对5月1日后上市的胶囊剂药品,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实行了批批检验,经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性抽验,未再发现铬含量超标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欢迎社会公众及各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同时,要求各地继续依法严厉查处本次事件中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此次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等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浙江、河南、四川、重庆、江西、河北等6个省(市),监察部已督促上述6省(市)监察机关对所涉及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失职失察行为进行责任追究,76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24人、科及科以下干部45人。
发表于 2012-8-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解除职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发表于 2012-8-4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从重处理
发表于 2012-8-5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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