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39|回复: 0

请教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11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的第二条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问题一:这句话的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什么企业   
问题二:除去了 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其他企业怎么执行安全费用的提取  那位高人给指点我遇到一个商业开发企业如何提取安全费用  目前其他行业还有什么安全费用提取的法规吗
问题三:在办法中的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这句话红字部分怎么理解   




谢谢 高人给指点迷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业务合作!

QQ|安全论坛 ( 晋ICP备2023016270号-1 )

GMT+8, 2025-5-18 11:43

Powered by anquan.com.cn X3.9 Licensed

© 2003-2023 Azh Lt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