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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伤害成为中国人群第一位伤害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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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2月02日 16:28:45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  每年21万起道路交通事故,6万余人死亡……中国疾控中心伤害防控室的监测数据显示,在各类伤害死因中道路交通伤害已经成为中国人群第一位伤害死因。
  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如何构筑安全的交通系统,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严峻课题。
  “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鲜有礼让”的司机,这是当前国内很多城市交通现状的真实写照。
  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显示,近年来,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其中超过两成的违法行为是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违反禁令标志等“小节”。
  “小节致命”触目惊心:1至10月份,全国因闯红灯肇事造成死亡798人;因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造成死亡26154人;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造成161人死亡。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灯”、86人死于“越线”、1.4人死于“不让”、0.5人死于“强占”。
  “我国从自行车王国向汽车王国骤然转变,虽然技能转变过来了,但汽车观念和文化却没有建立。”长期研究交通安全的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刘攀教授认为,细节致命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安全意识的人们对交通规则的群体性漠视,这让中国人看起来更像在“骑着汽车”。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调查显示,在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原因的多重选择中,59%的人认为是“人车争行”,41.8%的人认为是“道路规划不合理”,31.4%的人认为是“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合理。”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城市缺乏科学规划,道路建设滞后,公交分担率低,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注重短期建设,忽视长期影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造成一些道路交通拥堵“瓶颈”和安全隐患路段。
  不安全的路在农村更为突出。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10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通车里程354万公里,占86%。由于道路标准低、安全设施不全等原因,2003年以来,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超过半数发生在农村公路。
  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金会庆教授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交管部门应对交通安全投入很大,招数层出不穷,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手段。
  受访的多位专家和管理人士指出,解决交通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定位不清、政策短视的问题。只有搞清楚城市发展方向,规划才能有长远眼光,交通安全政策才能保持稳定。
发表于 2012-12-3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法规的不完善也是推手之一。咱不是驾驶人,但认为法律上规定交通事故都需要驾驶人负责这一条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2-12-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健全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
发表于 2012-12-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体的漠视不只是老百姓的问题,更深层的原因是国家的制度问题,为什么不加大宣传力度?为什么不加大监督力度?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
    一至十月份
    ●因闯红灯
    798人死亡
    ●因违反道路标志线
    26154人死亡
    ●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
    429人死亡
    ●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161人死亡
    平均每天
    ●2.6人死于“闯灯”
    ●86人死于“越线”
    ●1.4人死于“不让”
    ●0.5人死于“强占”



法制了,法治不了?道路交通安全,离我们还有多远??
发表于 2012-12-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wxsunhao


    我终于听到了一句清醒的话!!!
发表于 2012-12-3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以人为本,人是弱体车是强体?车把人撞了你车不负责任啦。。。至于全责半责什么的那个要具体的看和认定。。。
发表于 2012-12-3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Ra111 于 2012-12-3 19:56 编辑

这个要从人道主义来看?参照工伤死者无责任赔偿原则。。。不论死者是否违章撞红灯不按信号等其责任都不要想推到死者上就不赔偿了?作为驾驶员看到行人通过的时候,应当减速或停车,确保行人安全通过才是,若不减速整快了把人撞到死了不给个全责才怪?另外,机动车的民事赔偿,95%以上都转嫁给保险公司的;这些,也是基于多种因素考虑的是特色。。。
发表于 2012-12-3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祸猛于虎啊
发表于 2012-12-3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光是机动车辆,还包括行人,以及各种道路和信号缺陷,每一个都是致命伤
发表于 2012-12-4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罚钱,行人、非机动车也得罚钱
发表于 2012-12-4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从人道主义来看?参照工伤死者无责任赔偿原则。。。不论死者是否违章撞红灯不按信号等其责任都不要想 ...
XiRa111 发表于 2012-12-3 16:54


这样是纵容行人违章,制度问题是最大的问题
发表于 2012-12-4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这样看的?从赔偿的角度来看死者是无责任的,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自愿死啊,因此赔偿是必须的。。。当然,不是故意的自杀的那种哈。。。
发表于 2012-12-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应该敬畏生命!
发表于 2012-12-5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法极是。对生命的敬畏也包括对逝者的敬畏,不然?整那么多庙宇来干什么呢,没事做啦?。。。
发表于 2012-12-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wxsunhao


    本人坚定支持这种观点
所有的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应当同等担责
发表于 2012-12-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无用?在中国是没有绝对的事情可言的。。。法也不例外?死者是无责任的,由活人来。。。不然,给死者个违章处分通报下如何呢?。。。
发表于 2012-12-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社会现代化脚步在不断加快,交通越来越便利。在广大郊区和农村,政府只负修路,但是修好了以后缺乏后期管理,一些主要路口无斑马线及红绿灯,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跟不上道路总里程的发展,一些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发表于 2012-12-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Ra111 于 2012-12-6 11:44 编辑

死者在阴朝地府执行的法典是另类的?现行法规制度对它是不适用的整了也是白整。。。(这个,开车的人都知道?车子的速度可有多快;人的速度可有多慢这两个速度是不成正比的,开车人不看路(人)还整那么快出事故来为干什么呢?即便在路上撞上了小狗小猫的那技术都不敢恭维了。。。)
发表于 2012-12-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永远都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所以行人才会漠视,要是对任何一方违反交通法规者给予重责的话,或许行人才能真正提高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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