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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举报因其偶发性甚至戏剧性的弱点,使得反腐效果难言乐观。针对当前严峻的腐败形势,更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唯此,社会监督的正能量才能得到进一步释放。
一些例子似乎说明,网络反腐可谓“弹无虚发”。无论是“表叔”、“房叔”乃至更早的“天价烟”局长等腐败案件的查处,都遵循“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查实处理”这样的路径发展。不过,值得反思的是,这种模式因其偶发性甚至戏剧性的弱点,使得反腐效果难言乐观。
此外,网络举报的泛滥,也会使有关部门在查处腐败过程中,对于保证公众知情权和保护个人隐私权之间难以权衡。而面对公共利益,官员隐私权该受到何种程度的限制,更需要明确的法律界定。比如网帖所曝“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纪委查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工程师,而其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还有近日被微博曝光的某县委书记有9名情妇的“丑闻”,也很快被官方查证“严重失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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